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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科技学院报考指南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学校全称:辽宁科技学院  11430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本溪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香槐路176号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本科、高职学习年限:本科学制为4年,学习年限为4—7年

高职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为3—5年办学形式: 全日制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74.98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6.95万平方米,专任教师574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260人,教学仪器设备原值11592万元,图书91.8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

语种不限。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无。

三、专业设置说明专业代码专 业 名 称学制科类授予学位门类080202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四年工学工学080301测控技术与仪器四年工学工学080801自动化四年工学工学080601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四年工学工学080703通信工程四年工学工学08090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四年工学工学080404冶金工程四年工学工学081201测绘工程四年工学工学081501采矿工程四年工学工学081001土木工程四年工学工学070302应用化学四年理学理学082502环境工程四年工学工学081302制药工程四年工学工学120203K会计学四年管理学管理学120502档案学四年管理学管理学050201英语四年文学文学050102汉语言四年文学文学050303广告学四年文学文学130402绘画四年艺术学艺术学130503环境设计四年艺术学艺术学130201音乐表演四年艺术学艺术学040107小学教育四年教育学教育学071002生物技术四年工学工学080203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四年工学工学080208汽车服务工程四年工学工学120901K旅游管理四年管理学管理学080405金属材料工程四年工学工学080905物联网工程四年工学工学120105工程造价四年管理学管理学080202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两年工学工学110203会计学两年管理学管理学08060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两年工学工学081001土木工程两年工学工学580102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三年580303自动化生产设备应用三年520110工程机械运用与维护三年580402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三年580202电气自动化技术三年580203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三年580204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三年550102冶金技术三年550105材料工程技术三年580107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三年540302金属矿开采技术三年540601工程测量技术三年520108道路桥梁工程技术三年560301建筑工程技术三年530201应用化工技术三年530304中药制药技术三年620204会计电算化三年620402市场开发与营销三年640101旅游管理三年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科技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专升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并注明“在我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字样,达到辽宁科技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科技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说明1、学费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在校学习时间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计退剩余的学费。

3、品学兼优学生可获得校内外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学校奖学金:一等1600元/年,二等800元/年,三等400元/年;宝钢奖学金:5000元/学年;白川奖学金: 2000元/年.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的助学具体措施:特困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每年4000元,二等助学金每年2500元。

学校可为部分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具体实施办法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6000元/年。

六、招生录取规则说明1、调档比例:我校调档比例原则上为110%。

其中辽宁省高职(专科) 的调档比例为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我校2014年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

在实行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加分、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的规定。

对加分投档考生按加分后的投档分数安排专业;对降分投档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总成绩安排专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除内蒙古自治区和辽宁省高职(专科)批次外,我校实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专业志愿级差为10分。

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文科考生参考语文分数、理科考生参考数学分数)。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原则,辽宁省高职(专科)实行分数优先原则。

6、艺术类专业工作程序、日程安排及录取办法:具体工作程序和日程安排按省招考办安排执行。

录取办法:(1)艺术类环境设计、绘画专业:考生文化课成绩必须达到本省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且专业课成绩达到本省统考合格标准。

录取:按专业成绩的2倍加上文化课成绩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二个专业可以兼报,专业级差10分。

(2)音乐表演专业, 考生须达到本省该批次文化课最低控制线的情况下,按照本省专业课统考成绩分数从高到低录取。

 7、联系电话、网址:辽宁科技学院招生咨询电话: 0414-5861113,024-45689339

电子邮箱:lkyzjc@126.com

学校网址: http://www.lnist.edu.cn。

辽宁科技学院

201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