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坐落于风景秀丽、经济发达的著名历史文化名城和风景旅游城市——苏州,由原苏州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学院和苏州铁道师范学院合并而成,为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为鼓励和吸引更多更好的考生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我校出台了相关招生优惠政策,如为录取的每位研究生(含调剂录取)提供较高的业务费。自筹经费生可以享受普通奖学金(生活补助),还可参评优秀奖学金等。
2010年教育部实际下达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243人,其中公费比例高达90.9%。欢迎广大符合国家调剂政策的考生与我校研招办联系。
1、初试统考成绩总分、单科分必须符合报考专业在A类地区初试合格资格线(以教育部公布为准),且在原报考单位无复试资格或未被录取;
2、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必须同一或相近,考试科目原则上应相同或相近(全国统考的四类数学及招生单位的理学自命数学均可视为基本相同的统考科目)。
如有调剂意向的考生请填写“调剂申请表”(点击下载),填好后传真或邮寄给我校相关学院或校研招办进行预登记(注意:我办不接受电子邮件或电话预登记)。
苏州科技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0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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