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录取规则
普通理科、普通文科、蒙授文科、蒙授理科考生可直接填报我院志愿;艺术类考生专业课考试合格后,可填报我院艺术类专业志愿。外语不限,入学后开设英语。
录取按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和生源所在省教育招生管理部门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参加2012年全国普通高考或参加自治区组织的中职生对口升学考试,达到各省最低录取分数线;身体健康,满足体检标准要求,我院录取加试我院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同时也录取各省艺术统考、联考或其他院校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计划、按专业志愿清的规则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