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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职业技术学院报考指南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学校全称:盘锦职业技术学院办学地点:盘锦市辽东湾新区一号路北 雁河东 正邦路西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办学层次:高职学习年限: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为3年办学形式:全日制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29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4万平方米,专任教师252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76人,教学仪器设备值2250万元,图书38万册。

(以上办学条件数据以2013年基层统计报表数据为准)

二、计划特别说明计划总数:2014年招生计划总数人,其中面向省内招生人,面向省外招生人,面向省内招生计划中招收三校生人,招收高中生人。

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学校外语课程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有男女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油气开采技术专业面向石油勘探开放一线工作、岗位艰苦,女生慎报, 其它专业没有男女比例。

三、专业设置说明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科类 530209化工设备维修技术3年理工530202有机化工生产技术3年理工530303化学制药技术3年理工540402油气开采技术3年理工540403油气储运技术3年理工580402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3年理工580405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3年理工580108焊接技术及自动化3年理工590101计算机应用技术(网络方向)3年理工510401水产养殖技术3年理工560301建筑工程技术3年理工530205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3年理工580202电气自动化技术3年理工630201护理3年文理640101旅游管理3年文理620204会计电算化3年文理620202财务信息管理3年文理620505物流管理3年文理660213初等教育(双语教育方向)3年文理660214学前教育3年文理560501建筑工程管理3年文理560702物业管理3年文理560502工程造价3年文理640106酒店管理3年文史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教材及其他相关费用。

我校按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教育厅收费标准对学生收取学费及相关的费用。

根据物价部门批复:学前教育、初等教育(双语教育)专业学费为4000元/年;建筑工程管理 、汽车服务与营销、物业管理、会计电算化、物流管理、旅游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网络方向)、工程造价、财务信息管理、酒店管理专业学费为4500元/年;建筑工程技术、水产养殖技术、有机化工生产技术 、化工设备维修技术、油气开采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化学制药技术、护理、焊接技术及自动化、油气储运技术、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5000元/年。

住宿标准1000元/年。

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关于助学贷款及奖学金:学生在校期间享受国家贫困生助学贷款:主要包括学费及住宿费,贷款额6000元/年以下,依据学生所在县区主管部门出具相关家庭贫困证明及个人申请。

奖学金、助学金获奖办法:具备品学兼优,学习成绩优异,家庭贫困,通过各系推荐,发放国家、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二等25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国家奖学金8000元。

对贫困学生实行相关事宜按国家和学校的有关政策办理。

学校按学年设立综合奖学金,获奖面达25%。

六、获奖说明我校先后被评为:辽宁省“文明校园” ─2001年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安全文明校园”─2006年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企业科技事业单位档案规范化管理AAA级 ─2007年辽宁省档案局。

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教育科研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2011年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高校2010年度宣传思想工作先进集体 ─2011年教育厅。

辽宁省高等职业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2011年辽宁省教育厅。

七、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未涉及。

八、录取办法说明

1.学校按照不超过我校在各省招生计划的120%的比例调阅学生的档案,辽宁调档比例为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校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学院录取办法: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次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对于投档的考生无极特殊理由不予退档。

4.承认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5.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我校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

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语、数、外、综合顺序查小分择优录取。

6.盘锦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咨询联系方式为:

电话:0427-2936777 

传真:0427-2936776

电子信箱:pjvtc@hotmail.com

学校网址:http://www.pjzy.net.cn邮政编码:12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