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比栏
当前位置: 查字典大学网 > 山东的大学 > 山东华宇工学院 > 山东华宇工学院报考指南
  • 山东华宇工学院
    查字典排名:1727名
  • SHANDONG HUAYU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加入对比

山东华宇工学院报考指南

山东华宇工学院201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山东华宇工学院2014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和山东省教育厅相关要求,结合山东华宇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华宇工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华宇工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华宇工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山东华宇工学院 学院代码:13857

第五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大学东路968号 邮编:253034

第六条 学院办学性质及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第七条 基本情况:

★学院概况

山东华宇工学院是由德州亚太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举办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的前身是成立于2003年的德州华宇学校。2004年7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后正式成立山东华宇职业技术学院。建院以来,学院发挥企业办学优势,主动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坚持“育人为本、全面发展、崇德尚能、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实施“人才兴校、质量立校、创新驱动、特色制胜”的发展战略,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不断加强内涵建设,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显著提升。2006年,学院被山东省人事厅、山东省教育厅授予“山东省民办教育先进集体”称号。2008年12月,学院作为教育部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新评估方案山东省试点院校通过评估。

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5239人,总资产5.34亿元,校园占地面积1249.05亩,建筑面积33.54万平方米。建有塑胶跑道标准田径运动场、大学生活动中心、大学生素质拓展训练基地、室内综合训练馆、乒乓球训练中心、8 个排球场和13个篮球场。学院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101.03万册,另有电子图书68万册,中外文期刊791种,拥有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国重要会议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工具书集锦在线等9个数据库。拥有现代电子图书系统和千兆带宽的计算机网络服务体系。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8064.41万元,教学用计算机2894台,多媒体教室和语音实验室座位5031个。

近几年,学院不断深化教学改革,建立了“三平台多模块”的课程体系和“分层次活模块”的实践教学体系。在实践教学中,通过“真环境、真设备、真材料、真训练”的“四真”教学,使学生具有了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历届学生高级职业资格证获取率都在98%以上。学生在国家级和省级技能大赛中成绩突出, 获国家级奖项27项(包括一等奖2项,二等奖6项),省级奖项114项(包括一等奖15项,二等奖36项)。

学院内涵建设成效突出。近五年,建成省级特色专业3个,省级精品课程8门。教师主持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子课题1项、省级教学改革项目4项,省级科研课题24项,教育部高校专业教指委教改教研课题8项,获山东省教学成果三等奖1项、山东省职业教育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3项,山东省民办教育优秀科研成果8项,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教材一等奖一项。教师公开发表各类学术论文300余篇,主编、参编公开出版教材66部。

学院始终坚持规范办学、特色发展,人才培养工作得到了政府和社会的广泛认可,学院先后被教育部高职高专教育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授予“全国就业实训工程示范单位”、山东省教育厅授予“山东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被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授予“山东省花园式单位”、德州市教育局授予“德州市职业教育招生与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信息产业部电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授予的“IT职业技术教育工程定点院校”、山东省社会和劳动保障厅授予的“山东省技能人才培训鉴定基地”等资质、资格。

★师资力量

学院拥有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特色鲜明、专兼结合的教师队伍。现有专任教师355人,其中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32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93人,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占专任教师的35.21%;具有研究生学历的128人,占专任教师的36.06%;具有硕士学位的162人,占专任教师的45.63%;双师型教师172人,占专任教师的48.45%。有省级教学团队2个,省级教学名师1人,省级优秀教师2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教师2人。另有兼职教师93人,他们均为行业专家或技术骨干。

★培养模式

学院借鉴国外先进的职业教育理念,根据学生就业和发展的需要,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学生认知特点,采用“教、学、做”一体化的教学模式,在传授学生知识、培养学生技能的同时,更注重学生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培养,形成了独具华宇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在人才培养的实践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教学安排上,实践教学课时占总课时的50%以上。学生多证毕业,在取得毕业证的同时,还可以获得社会认可度高的一个或多个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极大地提高了学生就业竞争力。学院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形成了独具华宇特色的基于“六六工作制”架构下的学生综合素质培养模式,在此基础上积极推行学生素质教育“班级导师制”育人模式,进一步彰显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合力育人的鲜明特色。目前,我院学生的综合素质高,已经成为学院工作的亮点和学生的核心竞争力,得到了社会及用人单位的广泛认可和高度评价。

★专业设置

学院现设机械工程系、电气工程系、建筑工程系、计算机系、经济管理系、汽车工程系、实训中心和基础教学部等8个教学单位。开设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汽车服务工程、数字媒体技术5个本科专业及开设模具设计与制造、数控技术、焊接技术及自动化、电气自动化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制冷与冷藏技术、建筑工程管理、建筑工程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计算机网络技术、装潢艺术设计、会计电算化、电子商务、物流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36个高职专业。其中,本科专业全部是工学专业,高职专业中工学专业27个、管理学专业6个、人文学科专业3个,初步形成了以工学为主,工学、管理学和人文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格局。

★实训条件

高水平的实训条件已经成为我院办学条件的一大优势。学院建立了数量充足、设施先进、功能齐全的校内实训基地。学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8064.41万元,教学用计算机2894台,多媒体教室和语音实验室座位5031个。目前已建成可以满足各类专业需要的实验实训室153个,另有9个大型校内实训中心、92个校外生产实习基地、15个教学实习工厂。

学院电气实训楼内电工、电子、数电、模电、电子工艺、彩电、音响等电子专业实训室一应俱全,充分保证了电子专业的各种实训需要;配置先进的可编程控制器实训室、变频技术实训室、单片机技术实训室、电拖实训室和工厂供电实训室,涵盖了传统继电控制、现代PLC控制和计算机控制,使机电一体化类专业学生的实训由浅入深,既可适应当前企业需要,又为以后发展奠定了基础。

学院为机械、汽车类专业建立了金相实验室、力学实验室、机械设计实验室、液压气动实验室等8大专业实验室及机械制造实训中心、模具设计制造实训中心、汽车维修实训中心、汽车检测中心和汽车驾驶员培训学校等5大校内实训中心。其中投资2000多万元的机械制造实训中心,拥有先进的数控车床、数控铣床、立式加工中心及其他机械加工设备120余台套,所有实训设备均是目前机械加工行业中先进的生产型设备。模具设计制造实训中心内建有钳工、焊接实训场、特种加工实训场,各种设备及工、量、刃具与实习耗材规格齐全,数量充足。学生实训中一律使用钢、铁、铝、铜等金属类真材实料。汽车维修实训中心具备汽车构造、汽车电气、汽车综合、汽车总成检测、各类汽车发动机等全套维修与检测设备及整车实习条件。学生实训用各种品牌整车100多辆,成为集教学、汽保、汽车检测与维修于一体的现代化汽车实训基地。学院汽车驾驶员培训学校是山东省一级驾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就可以学习汽车驾驶技术。学院还建立了汽车检测中心,在满足学生实习的同时为社会提供汽车检测服务,承担德州市各类车辆的年检工作。

建筑、能源类专业建立了工程预算实验室、建筑测量实验室、配合比实验室、力学及地材实验室、中央空调实验室、压缩机检测实验室等专业实验(训)室28个,配有各种先进的实验(训)仪器设备568台。学院还专为制冷与冷藏技术专业投资1300多万元建立了国家级中央空调设备检测中心。此外,学院建有皇明太阳能公司、中国德州亚太集团、德建集团有限公司等校外实训基地92个;可以充分保证建筑、能源类专业学生的实战训练要求。

经济管理类专业建成了由电子商务实训室、网络创业实训室、ERP信息化实训室、物流模拟及仿真实训室、商品检验实训室、会计模拟实训室及会计电算化实训室构成的校内模拟仿真实训室群簇,形成了以工作过程为引导的实训教学条件体系,满足了国际贸易、网络营销、会计电算化、货运代理和制造业信息化管理高技能人才的培养需要,迎合了中国制造业信息化经营管理人才的需求大潮。

投资过亿元、建筑面积5.2万平方米的的学院实验(实训)大楼已基本完工,将于今年投入使用,该实验实训大楼投入使用后将进一步改善学院各专业的实习实训条件。

★ 校园文化

学院十分重视校园文化建设和学生的业余生活,本着为学生全面发展、终生发展负责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以服务为宗旨,加强学生管理,强化德育教育。学生每年开展“文化节”、“科技节”、“体育节”等文体活动,通过举办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社团活动,多方面、多渠道、多种形式培养学生健康的心理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质,营造积极向上、和谐文明的校园文化氛围,促进学生健康全面发展。

★就业措施

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的就业工作理念,实施了就业工作“一二三工程”,即以学生高质量就业为目标,追求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两个满意,抓好就业指导教育、就业网络建设、就业跟踪服务三项工作。人才培养过程中突出实践教学、突出职业素质培养,毕业生动手能力强、职业素质高。良好的职业素质和实践能力提高了学生的就业竞争力,促进了学生高质量就业、高薪就业、高对口就业和可持续发展。建院以来,学院历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均在95.5%以上,总体就业率均在97%以上(2011—2013年总体就业率分别为98.13%,97.11%,99.64%,三年平均98.3%),专业对口就业率均在85%以上。2012年5月,学院被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授予“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山东华宇工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 山东华宇工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东华宇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山东华宇工学院纪检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一条 山东华宇工学院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渠道向考生公布。

第十二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三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体制,坚持公平、公正原则,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的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外语语种要求:专业语种不限。

第十五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六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十七条 录取原则:

(1)采取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

首先在上线的报考我院的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录满我院计划数为止;若上线第一志愿考生不足,则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志愿投档,依此类推。

(2)按报考我院的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专业。

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满足某专业计划,则本专业不再录取第二、三专业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不满足某专业计划,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3)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听力成绩高的考生。

(4)在第一、二志愿均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可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进行调剂,对未报我院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5)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6)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办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第五章 其它

第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学费标准:理科: 6000元/年;文科:5600元/年 。住宿费按山东省物价局统一制定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条 退学学费规定: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鲁教财字(2010)27号文件有关退费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春季高考考生按专业类别分专业进行录取。

学校2014年招生录取中对于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关科目成绩、外语科目中听力部分的成绩)、体育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运用(以上针对普通高中毕业生)以及职业技能情况(针对春季高考考生)的要求:无明确要求,依照山东省教育厅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奖助学金、助学贷款政策及特困生帮扶措施。

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奖学、助学制度,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专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精神,建立起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缓免、“绿色通道”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资助体系;对表现优秀的同学除颁发奖学金外还给予多种单项奖励;安排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等救助措施,使贫困学生也能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山东华宇工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华宇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山东华宇工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4-2551618 2551718 2551818 招办传真:0534-2551527

学院网址:www.sdhyxy.com E-mail:zsbgs@sdhyxy.com

通信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大学东路968号邮编:253034

来校路线:德州汽车站或德州火车站乘2路、102路公交车,在华宇学院站下车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