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录取规则
1、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的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的领导下,在四川省招生考试院录取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学校负责,各级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2、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3、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并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录满时,则依照考生所填专业作适当调整。
4、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前提下,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
5、学院认定2013年各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
6、艺术类考生的录取原则是:对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专科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7、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外语语种不限。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