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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报考指南

200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依法治招,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甘肃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 学校代码:13955。

第四条 办学地址: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黄羊镇镇北路6号,邮编:733006。

第五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公办院校。

第六条 隶属关系:甘肃省教育厅直属。

第七条 办学特点:学院位于古丝绸之路重镇武威市黄羊镇,占地面积2130亩,其中校园630亩,实训基地1500亩,校舍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达1.34亿元。

图书馆藏书30万册,中外文期刊300多种。

设有微机检索系统和电子阅览室。

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5600多人,教职工340人,其中教授6人,副教授80人,中级职称98人。

有博士3人、硕士33人,双师型教师71人。

学院现有专业实验室65个,有畜禽养殖实训中心、动物医院、实习工厂、数控加工中心、汽车电控检测中心和汽车驾驶员培训学校等校内实训基地10个,稳定的校外实训基地60多个。

学院设车辆工程系、畜牧系等6系28个专业。

其中,数控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机械加工技术等专业是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确定的国家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专业,畜牧兽医专业是教育部确定的国家级骨干专业,兽医专业是甘肃省教育厅确定的省级骨干示范专业。

学院设有"农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站"、"全国计算机高新技术考试站"、"甘肃省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汽车驾驶员培训学校"等。

学院坚持走教学、科研、生产相结合之路,立足地方、依托地方、服务地方。

先后主持完成了40多项科研推广项目,其中,获国家农牧渔业丰收奖3项、省部级科技进步奖17项、地(厅)级科技进步奖20多项。

主编、参编教材140余部,累计在省部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500多篇。

学院坚持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开展"订单教育"。

先后创办了以企业冠名的"大北农班"、"酒钢班"等。

通过"订单教育"和"零距离"培养,为学生就业搭建了"直通车"。

第八条 办学层次:培养包括普通专科(高职)生、成人高等教育等在内的各类应用型专业人才。

第九条 本章程仅适用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部门规定,成立由主管副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招生就业处是学院常设机构,负责处理学校招生就业日常事务。

主要工作职责有:执行教育部、甘肃省教育厅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和院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决议;制定本校招生章程和招生方案;开展招生宣传工作;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负责录取工作,并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的遗留问题。

第三章 招生条件

第十一条 按照国家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各省、市、自治区教育厅的相关精神执行。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招生网页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三条 根据国家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甘肃省教育厅当年颁布的《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在甘肃省内招生的普高在第五批次(高职批次)录取,按照考生所在省级招生部门安排的录取批次及办法进行,招生按省级招生办有关规定按比例投档。

第十五条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线上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线上考生。

第十六条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模具设计与制造、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女生比例占各专业招生计划的30%,其他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七条 录取时适当考虑考生的英语科目成绩,对同一分数段的投档考生,英语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八条 原则上按已公布的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执行录取。

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减少线上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计划,相应增加生源充足的专业招生计划。

对生源比较充足的热门专业,根据生源情况,在适当调整增加招生计划的同时,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向各省招生办提出最低录取分数线。

第十九条 根据考生填报志愿的顺序,参考相关科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到相应专业。

优先录取获得省级(含省级)以上奖励的进档考生。

第二十条 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院根据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

第五章 其 他

第二十一条 严格按照甘肃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甘价费有关文件的规定进行收费。

普通专科(高职)生、三职生每人每学年学费为4500元(畜牧兽医类、食品类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为4200元)。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专业介绍、奖贷学金政策等详细信息见当年招生简章。

第二十三条 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高考录取结果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

第二十四条 网址如下:http://www.xmgcxy.gsedu.cn/

第二十五条 学校地址:甘肃省武威市黄羊镇镇北路6号 邮政编码: 733006

招生热线:0935-2611812 2611930 2611352 2611328(传真)E-mail:xmgczjc@163.com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之日起生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