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录取规则:
1、实行“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执行教育部及各生源省份的有关政策,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报考我院的进档考生录取专业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
3、对考生的身体要求即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
4、移动通信技术专业、光纤通信专业、通信网络与设备专业学生录取时,因就业特殊需要,建议女生慎报。
5、建议色盲、色弱考生慎报通信类、图形图像制作、计算机多媒体专业和会计专业。
6、市场营销、金融保险属客户管理与服务工作的专业,请考生把握自身条件慎报。
7、外语语种:我院的外语课程教学统一安排为英语。
8、录取调档比例:1:1.2。
9、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不满额的情况下,可接收后续志愿的考生。
10、有认证的特长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