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比栏
当前位置: 查字典大学网 > 山西的大学 > 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 > 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报考指南
  • 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
    查字典排名:2540名
加入对比

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报考指南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

第五条  2012年我院将在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有招生计划。

第六条 我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七条 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上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线上考生。

第八条 招生按各省、自治区招生办有关规定按比例投档。

第九条 我院各专业无性别比例限制。 

第十条 在山西省的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录取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在内蒙古自治区专业志愿录取采取专业志愿清原则

第十一条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第十二条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

第十三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英语为我院外语教学语种。

第十五条  录取结果将在我院网站(www.sxcmvc.com)公布,考生可在录取工作结束后登录查询。同时,我院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