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对英语专业招生语种要求:英语,其它专业不作要求。
2、 对考生身体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体检标准等有关规定,其中对学前教育、旅游管理等专业要求肝功能达标。
3、 学校对普通类考生实行划定两条录取线的录取方式,即对机械、电子类限招物理选修科目的专业划定一条分数线,对其它不作要求的专业划定一条分数线。
4、 学校对普通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选测科目:BC及以上(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及软件外包专业不作要求),必测科目4C及以上,技术科目合格。
5、 对普通类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方法进行专业安排及录取,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当投档分相同时,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等其它指标,对考生进行排序。
6、 对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方: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二项必须合格;交流与合作、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要求C级及以上,后三项单项达到A级且前三项均为合格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取。
7、 艺术、体育类考生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实行平行院校志愿。必测科目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具体录取成绩排序方式如下:
a) 美术类按照考生的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排序
b) 音乐类按照考生的专业分排序
c) 体育类按照考生的文化分排序
8、 执行江苏省照顾加分政策,对照顾加分投档的考生,按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9、 特殊情况经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可适当放宽选测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