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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师范大学报考指南

一、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全称:沈阳师范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定向专升本: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专业;我校与朝阳市政府联合办学的本科专业:小学教育、学前教育专业(校本部的小学教育、学前教育专业除外),以上5个专业在朝阳师专办学,地址为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龙山街四段966号,邮编:122000。

其它本科专业均在校本部办学,地址为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53号,邮编:110034。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学习年限:学制为4年的本科专业,学习年限为3至6年;学制为5年的本科专业,学习年限为4至7年;学制为2年的本科专业(专升本),学习年限为2至4年。

6、办学形式:全日制7、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11.7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35.3万平方米,专任教师1754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857人,教学仪器设备值18949万元,图书205.9万册。

二、计划说明1、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以下专业限制语种,只允许英语考生报考:(1)中外合作办学类各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市场营销专业;(2)外国语言文学类各专业:英语、法语、日语、俄语、翻译专业;(3)汉语国际教育专业;(4)专升本中的英语专业。

以下专业入学之后学习英语,请非英语类考生慎重报考,入校后因语种问题无法完成学业,学校不予调整专业: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教育技术学、网络与新媒体、物流管理、表演(空中乘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升本)。

2、男女生比例说明:我校普通类本科专业没有男女生比例要求;艺术类专业男女生比例要求详见我校艺术类招生简章。

三、专业设置说明本科专业专业代码专业(方向)名称学制科类授予学位门类030101K法学四年文理法学030301社会学四年文理法学030302社会工作四年文理法学030503思想政治教育四年文法学080701电子信息工程四年理工学08090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四年理工学080902软件工程四年理工学080903网络工程四年理工学082701食品科学与工程四年理工学082702食品质量与安全四年理工学082703粮食工程四年理工学120102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四年理工学120202市场营销四年文理管理学120206人力资源管理四年文理管理学120402行政管理四年文理管理学120403劳动与社会保障四年文理管理学120601物流管理四年文理管理学120901K旅游管理四年文理管理学120902酒店管理四年文理管理学120903会展经济与管理四年文理管理学040101教育学四年文理教育学040106学前教育四年文理教育学040107小学教育四年文理教育学040201体育教育四年文理教育学040202K运动训练四年文理教育学040203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四年文理教育学040204K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四年文理教育学020301K金融学四年文理经济学020401国际经济与贸易四年文理经济学040104教育技术学四年理理学070101数学与应用数学四年理理学070201物理学四年理理学070202应用物理学四年理理学070301化学四年理理学070302应用化学四年理理学070904T古生物学四年理理学071001生物科学四年理理学071002生物技术四年理理学071102应用心理学四年文理理学071202应用统计学四年理理学082503环境科学四年理理学050101汉语言文学四年文理文学050103汉语国际教育四年文理文学050201英语四年文理文学050202俄语四年文理文学050204法语四年文理文学050207日语四年文理文学050261翻译四年文理文学050301新闻学四年文理文学130201音乐表演(美声)四年文艺术学130201音乐表演(民声)四年文艺术学130201音乐表演(钢琴)四年文艺术学130201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唱)四年文艺术学130201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奏)四年文艺术学130201音乐表演(戏曲器乐演奏)四年文艺术学130201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四年文艺术学130202音乐学四年文艺术学130204舞蹈表演四年文艺术学130205舞蹈学四年文艺术学130301表演(服装表演与设计)四年文艺术学130301表演(戏剧与影视表演)四年文艺术学130301表演(京剧表演)四年文艺术学130301表演(空中乘务)四年文理艺术学130309播音与主持艺术四年文艺术学130401美术学四年文艺术学130402绘画四年文艺术学130403雕塑五年文艺术学130502视觉传达设计四年文艺术学130503环境设计四年文艺术学130504产品设计四年文理艺术学130508数字媒体艺术四年文艺术学130506公共艺术四年文艺术学130406T中国画四年文艺术学130310动画四年文艺术学130307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四年文艺术学130305广播电视编导四年文艺术学050306T 网络与新媒体四年文理文学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本科学习期满,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沈阳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专升本学习期满,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沈阳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加注“专升本”字样。

以上本科达到沈阳师范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退费说明1、学费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艺术类专业5000-10000元/学年·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软件工程专业前两年4800元/学年·人,后两年13500元/学年·人;中外合作办学的各专业,修中美双方学位,每年学费为23500元/学年·人;其他本科各专业3500-12000元/学年·人。

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照国家、辽宁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3、奖、助学办法(1)指导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2)奖学金:学校设有沈阳师范大学校长奖学金以及学习优秀奖、思想品德奖、社会工作贡献奖、文体活动奖、科学研究奖等单项奖学金。

(3)国家奖助学金:包括国家(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六、录取办法说明1、调档比例报考我校的非艺术体育类考生,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提档比例不超过110%;在不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提档比例为105%。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根据教育部及各省招考委制定的招生政策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我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

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当院校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接收院校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执行各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1)普通类专业进档的考生,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原则);汉语国际教育专业要求英语成绩100分以上;(2)体育类的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投档考生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7.5+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3)在提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首先优先录取符合教育部及各省招考委规定的优先录取政策的考生;再优先录取我校“生源基地”校考生;如无上述考生,文科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理科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仍相同,则审核考生档案,择优录取;(4)艺术类考生的调档及专业安排办法提档比例按各省有关招生政策执行;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接收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按专业志愿顺序和相关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按专业成绩录取的专业,如专业分数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按综合成绩录取的专业,如综合分数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6、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类招生日程安排及录取办法(1)日程安排类别报名时间专业测试文化考试录取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3月27日-28日5月8日5月10日-11日6月15前高水平运动员3月17日3月20日3月21日4月份艺术类校考2月20 -28日2月22日-3月1日统一高考7月份(2)录取办法①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文化成绩、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均须达到我校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分专项,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成绩=文化成绩×30%+体育专项成绩×70%)。

②高水平运动员具有国家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级(或以上)称号之一的考生达到我校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后,分专项、分男女,按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达到各省2014年本科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后,分专项,分男女,按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③艺术类专业辽宁省艺术类考生,报考我校艺术类本科表演(京剧表演、服装表演与设计、空中乘务方向)、音乐表演(戏曲器乐演奏方向)专业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并成绩合格;报考我校其他各专业均须参加辽宁省招考办统一组织的艺术类相关专业统考并成绩合格,我校不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

外省艺术类考生报考我校各专业,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并成绩合格,如所报考专业属本省统考专业范围内的,须参加本省本科专业统考并成绩合格(本科专业最低控制线以上)。

各专业具体录取要求:◆音乐学专业、美术学专业、公共艺术专业: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外语成绩60分以上;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文化成绩)。

◆音乐表演专业(钢琴、美声、民声、流行音乐演唱方向)、表演专业(京剧表演方向)、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动画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中国画专业、绘画专业、雕塑专业: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音乐表演专业(流行音乐演奏、西洋管弦乐、戏曲器乐演奏、中国乐器演奏方向):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分乐器种类,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分男女(河北省除外),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成绩×0.8+文化成绩×0.2)。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外语成绩60分以上;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成绩×0.7+文化成绩×0.3)。

◆表演专业(戏剧与影视表演方向):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分男女(河北省除外),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成绩×0.8+文化成绩×0.2)。

◆表演专业(服装表演与设计方向)、舞蹈学专业、舞蹈表演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分男女(河北省除外),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表演专业(空中乘务方向):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分男女(理科不分男女),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7、联系电话、网址:联系电话:024-86574436,86592982,86592067(传真),86578318(申述);

网址:http://www.synu.edu.cn   

沈阳师范大学二〇一四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