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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白山职业技术学院报考指南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白山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浑江大街76号。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长白山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七条  学费收取标准    

专科专业:   

中药制药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700元;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会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会计电算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护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酒店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药品经营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八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外语语种不限   

第九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无特别要求    

第十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   

1、依据国家教育部新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根据考生报考人数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如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依次录取二、三志愿及平行志愿考生。

3、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清办法予以录取,即

A、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B、对于进档考生,第一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C、同等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第十二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cbsvtc.com.cn   

通讯地址: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大街76号   

联系电话:0439-3328604 3328508   

联系人:张宏    

第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