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阳光学院是于2001年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本科层次的福州大学二级学院。2003年底经国家教育部批准为实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教育的福州大学独立学院。阳光学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阳光集团总裁林腾蛟先生任董事长,陈躬林教授任院长。阳光学院集中福州大学与阳光集团在师资、教学管理和...
当前学费:13000~18000元/学年
阳光学院各专业的收费标准如下:
1、音乐学专业,每人每学年18000元;
2、通信工程专业、网络工程专业,每人每学年16000元;
3、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土木工程专业、工程管理专业、国际
经济与贸易专业、金融学专业、英语专业、日语专业、法学专业,每人每学年15000元;
4、会计学专业、财务管理专业、工商管理专业、电子商务专业、广告学专业,每人每
学年14000元;
5、市场营销专业、行政管理专业、应用心理学专业,每人每学年13000元;
6、文化产业管理专业、美术学专业,学费待批;
7、上述学费按福建省物价部门最终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在省教育厅与福州大学的领导与支持下,我院八年来的办学已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多次组织专家组对我院办学基本条件、教学管理工作与教学质量的考核与评估中都得到了充分的肯定。我院的影响力不断扩大,知名度不断提高。目前学院校园占地面积30多万平方米,校舍面积12万多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857多万元。现有专任教师283名,其中副高以上职称139人,比例达到49.1%,在校生5098人。2005年首届毕业生有269人,其中 238人获得了福州大学学士学位,就业率达97.7%;2006年毕业生670人,其中559人获得福州大学学士学位,就业率达90%;2007年毕业生949人,其中945人获得福州大学学士学位,就业率达97.23%;2008年毕业生864人,其中777人获得福州大学学士学位,就业率达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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