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活中参加社团的同学会参加各种活动,并不是所有人都了解社团活动章程,在这里精品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大学社团活动章程模版之干部活动考勤制度,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海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干部活动考勤制度
为保证学生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学生社团联合会)和各学生社团工作顺利开展,加强学生社团联合会干部管理,规范学生社团联合会干部的行为,特制定本制度,内容如下:
第一条基本规定
(一)学生社团联合会干部考勤制度包括部长例会考勤、全体干部大会考勤,其它活动考勤制度等。
(二)本制度所考勤的对象为全体学生社团联合会干部。
(三)本制度所规定的活动包括学生社团联合会重大活动和一般性活动,如组织晚会、参加讲座及其它活动。
(四)部长会议、学生社团联合会全体干部会议及学生社团联合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考勤均由办公室负责,各部门的单独会议、干事例会以及活动的考勤则由各部门的部长负责。
(五)各部门负责人须提前将本部可参加活动者名单交给办公室,凡不交者,该部门所有在任干部均按缺勤处理。
(六)活动考勤采用签到形式,参加者应在活动开始前20分钟自动到办公室处考勤,凡活动开始后30分钟内到者按迟到处理,活动开始30分钟后到者按缺席处理(注:凡没有签到者一律按缺席处理);活动结束后再次考勤,如出席者没有签到按早退处理;请假者需于活动开始前5分钟将请假条交到办公室处,否则按无故缺席处理。
(七)学生社团联合会干部须对活动足够重视,原则上不允许请假,有课或病假除外,事假累计三次等同于一次未到。
(八)请假须屡行正当程序,若无特殊原因,须提前给常务副主席或者办公室主任请假。
(九)同一部门不允许部长、副部长同时请假,干事请假不能超过部门人数一半。
(十)每次活动办公室干部须认真做好考勤,活动结束办公室做好存档,每个月对考勤情况进行汇总。
第二条处罚办法
(一)迟到或早退;
一次口头批评
二次警告并作检讨
三次严重警告并上交检讨书
四次留职查看并上交检讨书
五次解除学生社团联合会内部一切职务
(二)无故缺席:
一次口头批评
二次严重警告并上交检讨书
三次留职查看并上交检讨书
四次解除学生社团联合会内部一切职务
(三)请假超过一学年组织活动总数一半者或无故缺席三分之一者取消其评优资格。
第三条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海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所有。
第四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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