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北京化工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见附件。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1、考生请认真核对名单中的各项信息,如有疑问,请于4月18日前与研招办联系。
2、公布名单中的考生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拟录取考生登录“硕士研究生考生系统”下载《思想政治情况表》,由学习或工作单位进行品行鉴定后,5月15日前寄至研招办。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请下载《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一式两份,由单位盖章后,于2015年5月15日前交至研招办。(通信地址见招生简章)
4、待全国录取工作会审核通过后,我校将于2015年5月底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按照考生报考时填写通讯地址进行邮寄,如考生通讯地址发生改变,请于5月4日至5月15日期间登录“硕士研究生考生系统”进行修改;调档通知书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发放,考生凭调档通知回档案所在单位调取档案,在规定时间内寄达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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