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2016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最低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职位名称及代码 | 姓名 | 准考证号 | 面试最低分数线 | 面试时间 | 备注 |
业务处室工作人员(0501381201) | 汪业宏 | 381142116501 | 122.5 | 5月20日 | |
吕惠建 | 104133047316 | ||||
赵犀角 | 381134019712 | ||||
刘军 | 381142110129 | ||||
高鸿娟 | 385161172501 | ||||
业务处室工作人员(0501381202) | 熊敏哲 | 419136032205 | 122.9 | 5月20日 | |
范嘉奇 | 185141142025 | ||||
万文亮 | 903136013224 | ||||
焦国杰 | 208141241825 | ||||
詹辉 | 958141021415 |
二、面试确认
我局将安排专人电话通知考生,对是否参加面试进行确认。对0501381201和0501381202岗位,如有考生放弃面试,需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格式见附件1),经本人签名,不迟于5月17日传真至027--88717600或发送扫描件至daiqy@nea.gov.cn。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记录。
三、资格复审
(一)时间地点
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5月19日14:30-17:00到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进行面试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113号国电大厦20楼一号会议室。
(二)所需材料
1.考生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格式见附件2),如开具证明确有困难的,报经我局同意后,可在体检或考察前提供。
4.《考生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打印)。要求信息准确,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填写的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学位。
5.本人近期1寸免冠同底证件照6张,须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提供的照片一致,并在每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
以上就是查字典大学网为同学们带来的“2016国考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补充面试公告”内容了,希望看完能够带给大家一些力量,对同学的生活有所启示,更多内容在这里,请继续关注我们。
【2016国考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补充面试公告】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