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外国语大学(以下简称“北外”)是首批进入教育部“211”工程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之一。其前身是1941年成立于延安的中国抗日军政大学三分校俄文大队,距今已有72年办学历史,是我国办学历史最悠久、规模最大、开设语种最多的外国语大学。经过几十年的创业与奋斗、几代人的不懈努力,北外目前已发展成为一所多语种、多学科、多层次,以培养高质量、创新型一流外语人才及外语类复合型优秀拔尖人才为目标的国际一流外国语大学。
北外早在20世纪50年代中期就开始招收研究生,至1965年共招收培养研究生65名。从1978年恢复研究生招生到2012年7月,北外已授予博士学位406人、硕士学位4982人。目前在校研究生人数2135人(其中博士研究生385人,硕士研究生1802人)。北外培养的博士、硕士研究生中涌现出了许多优秀拔尖人才,其中不少人已经成为国家各条战线上的骨干力量,有的还担任了部级领导职务,他们为我国的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外交事业及中外思想文化交流和研究做出了重要贡献。
北外目前共教授54种外国语言,教学和科研涵盖了世界上所有主要语种群的文学、语言、文化、历史、经济、政治、新闻传播、外交、法律等,研究领域极为宽广。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北外现具有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有12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英语语言文学、俄语语言文学、法语语言文学、德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西班牙语语言文学、阿拉伯语语言文学、欧洲语言文学、亚非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比较文学与跨文化研究、翻译学),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外国语言文学、中国语言文学、法学、政治学、新闻传播学、管理科学与工程),6个同等学力硕士学位授权点(英语语言文学、俄语语言文学、法语语言文学、德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阿拉伯语语言文学),2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翻译硕士含英、俄、法、德、日五个语种的口、笔译方向、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学校拥有1个博士后流动站,4个国家重点学科(含培育学科)(英语语言文学、德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日语语言文学),7个北京市重点学科(俄语语言文学、阿拉伯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比较文学与跨文化研究、西班牙语语言文学、欧洲语言文学、法语语言文学),1个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中国外语教育研究中心”。
北外一贯坚持“以一流的师资,办一流的大学”的办学理念,汇聚了一大批学贯中西、蜚声海内外的知名学者和学术带头人,拥有一批在外国语言学、外国文学、中外思想与文化、海外汉学、国际问题、国际法、国际新闻传播等研究领域取得卓越成就、享有较高学术声望的专家学者,师资力量相当雄厚。学校现有专任教师678人,其中教授、研究员133人(含博士生导师89人),副教授、副研究员232人,讲师275人;聘请外国籍专家和教师70余位。北外现设英语学院、俄语学院、高级翻译学院、欧洲语言文化学院、亚非学院、中国语言文学学院、国际关系学院、法学院、国际商学院、哲学社会科学学院、外国文学所、外国语言所、日本学研究中心、中国外语教育研究中心、海外汉学研究中心等18个院、所、中心,法语、德语、日语、西班牙语与葡萄牙语、阿拉伯语等5个系。信息技术中心有50多个语言实验室和视听教室,配备各种录像、摄像、演播、卫星接收等现代化电教设备。我校图书馆藏书70余万册,外文报刊400多种,中文报刊800多种,为培养高级专门人才提供了良好的教学、科研条件。
到目前为止,北外已与46个国家和地区的166所大学建立了校际交流与合作关系,每年选派研究生赴国外知名大学学习研究,与国外多所著名大学联合培养硕士、博士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门知识和基本的科学研究方法,具有在高校、科研单位、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国际和跨国组织从事教学、科研、外事、管理以及其它与本学科相关的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学习年限:
我校研究生均须全日制脱产学习。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3年(英语学院新闻学专业,高级翻译学院、外语教育研究中心的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为2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翻译硕士含英、俄、法、德、日五语种的口、笔译方向、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学习年限为2年。
三、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序列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前须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2、已获国家承认学历的往届毕业考生;
(1)已获国家承认学历和学位的往届本科毕业生;
(2)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未获得学士学位证书的考生以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并须满足以下要求:在国家一级中文核心学术期刊上已发表过两篇以上与报考专业相近或相关的学术论文, 2012年11月14日现场确认最后日期之前出具已发表论文的学术期刊原件或编辑部的“论文录用/发表通知”原件。
(3)自考本科、函授本科、网络教育等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的考生在报名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2012年11月10日至14日现场确认时须出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缺一不可;京外考生须将两证书复印件传真至我校研招办),按正常本科毕业生身份报考;只取得本科毕业证、未取得学士学位证书者,按同等学力人员身份即以上第(2)条规定报考。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考生,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研究生,但只能以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形式报考。
(5)在读研究生于2013年夏季应届毕业者,可凭本科学历或所在高校研究生院出具的应届硕士研究生证明报考,否则不能报考。
3、凡在中国大陆地区以外取得学历/学位者,最晚须于2012年11月14日之前向我办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可接受传真)。我校不受理海外留学未毕业者报名。
(三)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培、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年龄限制可适当放宽。
(四)2013年推免生报名及具体工作方案将于9月初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
(五)我校以下院系、专业对考生本科专业有限制,不允许跨专业报考:
1、法语系(法语语言文学、法语翻译硕士)仅限本科法语专业学生报考。
2、亚非学院(韩语、老挝语、豪萨语)仅限本科是相应小语种专业学生报考。其中韩语专业要求考生提供最近两年的“韩国语能力考试(TOPIC)6级证书”。
3、高级翻译学院复语同传各方向(俄英汉、法英汉、德英汉、西英汉、韩英汉同声传译等)仅限本科是相应小语种(俄、法、德、西、韩)专业学生报考,本科非朝鲜语(韩语)专业的学生,如是朝鲜族并可出具朝鲜族民族学校(小学、中学共12年)的学习证明(毕业证)者,也可报考韩英汉同传方向。
(六)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学生可以报考我校专业学位(应用型)硕士研究生,录取后仍为定向公费生。
(七)我校德语口/笔译翻译专业硕士2013年暂停招生。
(八)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我校将在现场确认和复试两个阶段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取消考试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报名日期及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报考我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者一律在教育部统一的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众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上进行报名。报考201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于2012年11月20日前将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一式三份,个人填好后,由所在省/自治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邮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报名时间: 2012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提前报名,时间为2012年9月中下旬。
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招网及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北京外国语大学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网上报名时,须按照网上报名公告的要求正确选择报考点(重要提示:“报考单位”指考研志愿学校,“报考点”指2013年1月参加国统考的考试地点,只有京内考生的这两个选项相同,均为“北京外国语大学”)。考生在提交信息和支付报名费前,务必认真核准所选择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信息,因错选上述三项信息而误缴的报考费,将不予退还;误报信息的考生若要正确报名,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0月31日前,重新注册、报名、缴费,逾期亦不再补报。
我校拟接收的推荐免试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网上报名,并于11月10-14日到所选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2、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11月10日-11月14日。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所选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资格审查(查验身份证件及学历学位证书)、现场照相。
北京考点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网上缴费,到北京外国语大学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上另行通知),持本人身份证、网上报名号,现场查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查验学生证原件),现场照相。
京外考生到当地省市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现场确认报考信息、缴费、照相。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进行资格审查、现场照相者,报名无效,责任自负。
3、初试(全国统考)日期:2013年1月5日—6日。
五、复试与录取
1、资格审查:我校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于12月底在中国研招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身份证件、非应届考生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学生证等原件再次进行资格审查,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2、复试、录取:
复试时间一般在4月上、中旬。以教育部当年划定的分数线为基础,主要参考考生两门专业科目成绩确定复试资格,笔试、口试或两者兼有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复试人数一般为招生规模的120%,高翻学院为200%),以进一步考察学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应用能力等,根据“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保证质量”的原则、以考生的总成绩(初试专业成绩和复试成绩专业笔试、面试、二外听力,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一般在50%,高翻学院占70%)名次排序择优录取,录取名单须经学校审批、市招办审核、教育部批准。
六、委培、自费两类硕士生须按以下标准缴纳学费
培养类型 院(系、所) |
学术型 |
应用型(专业学位) |
英语学院、俄语学院、 法语系、德语系、日语系 |
1 |
翻译硕士:2 |
中文学院 |
1 |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1.8 |
高翻学院 |
2.5 |
翻译硕士:3 |
外语教育研究中心 |
1.25 |
|
其它各院系 |
1 |
七、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就业
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方针、政策和原则就业。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毕业时回定向或委托地区/单位。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学校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我校相关工作由学生处负责,请咨询学生处电话或查询网站(http://shiny.bfsu.edu.cn/?page_id=253)。
八、住宿
我校实行住宿收费制。由宿舍管理中心统一安排,视不同宿舍楼,住宿费用从750—1200元/年不等。咨询电话:010-88816638。
九、招生咨询
北外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参考书目及有关通知、注意事项,可在北外研究生院网页(http://graduate.bfsu.edu.cn/html)及招生网页(http://202.204.128.180/html/zs/)查询;
咨询热线:010-88816246,传真: 010-88816244。
研招办对外咨询时间为每周一下午、周二至周五(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办公地点:北外东区行政楼303A室。
十、其它
1、2013年硕士研究生统考专业科目一、二原则上按二级学科命题,详见《2013年北京外国语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研究方向相关知识在复试时测试。
2、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3、定向或委培考生复试时须出具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脱产攻读硕士研究生”意见的公函。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导致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者,后果自负。
4、如发现考生有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5、我校通过夏令营以推荐免试形式招收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项目“探索国际组织需要的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项目班硕士研究生30名左右。
招生单位代码:10030招生单位名称:北京外国语大学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号 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9 电话:010-88816246,传真: 010-88816244。
说明:
(1)由于教育部2013年研究生招生计划尚未下达,此目录为我校2013年硕士生拟招生专业目录,各专业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2)招生专业目录如有变化以研招办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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