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研院发[2012]12号)规定,结合我校生源不足学科的具体情况,有关校内调剂录取工作的要求如下。
一、校内调剂录取总体原则
a. 对本学科(领域)合格生源不足招生规模的学科(领域),可以在校内相近学科(领域)的合格生源中调剂录取。
b. 初试成绩原则上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学科(领域)的复试资格线,且调入学科(领域)与第一志愿报考学科(领域)为相近学科(领域)。
c. 调入学科(领域)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调入考生初试科目中原则上须有数学。
二、生源不足学科调剂方案
1、软件学院(点击下载)
2、威海校区(点击下载 截止时间已更新)
3、高等教育研究所(点击下载)
4、人机与环境工程学科(点击下载)
5、深圳研究生院物理电子学学科(点击下载)
6、化学系(点击下载)
7、科学技术史(点击下载)
9、人文学院(点击下载)
10、食品学院(点击下载)
11、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点击下载)
说明:部分生源不足学科尚未上报调剂工作方案,请留意查看最新更新。
二、调剂流程
生源不足学科的校内调剂执行统一的调剂程序:
1、接收学科所在院(系)的复试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调剂录取工作方案并报送校研招办。
2、考生本人填写校内调剂录取申请表(点击下载)。并由一志愿报考学科对考生初试及第一次复试成绩进行审核。
考生按照各生源不足学科的校内调剂方案中的截止时间要求,提前将调剂申请表送校研招办。调剂报名结束后,校研招办将初审合格的所有报名材料转给接收调剂院(系)。各院(系)不能直接调转考生材料。
3、各院(系)确定具有调剂复试资格的考生,对考生进行第二次复试,复试时间、地点由院(系)确定后通知考生。不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不再单独另行通知。复试结束后各院(系)将所有调剂考生的复试成绩、录取原则与意见报送校研招办。
办公地点:行政楼301房间
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
2012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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