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研院发[2012]12号)规定,结合生源不足学科的具体情况,我校接收报考外校考生的调剂工作安排如下。
一、接收调剂申请条件
a.原则上要求考生第一学历为“211工程”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
b.接收学科与考生报考学科相同,原则上不接收跨一级学科调剂,初试成绩满足我校拟接收学科的复试资格线。
c.满足教育部规定的调剂录取条件。
二、生源不足学科调剂方案
1、物理系(点击下载)
3、深圳研究生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科(点击下载)
5、食品学院(点击下载)
2、校研招办将符合学校有关要求的考生电子档案转发给相关院(系)。
3、各院(系)组织考生进行复试,复试时间、地点由院(系)确定后通知考生。
4、复试结束后各院(系)将所有调剂考生的复试成绩、录取原则与意见报送校研招办。复审合格后进行录取。
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
201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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