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警官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 院校全称:重庆警官职业学院 第二条 学院成立时间及批准单位: 重庆警官职业学院是一所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主办,重庆市公安局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共同管理、以市公安局管理为主的全日制公安类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学院于 2001年3月在原重庆市公安学校和原重庆市人民警察学校的基础上成立。 第三条 学院地址:重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石桥铺玉灵洞259# 第四条 培养层次:专科(三年制)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职(高等专科)学校 国家标准代码:12757 第六条 办学基本条件: 学院现拥有石桥铺和松山两校区,共占地 240885平方米(361亩),有建筑总面积45461.97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约5538万元,其中教学设备总值643.50万元。学院图书馆面积达 3487.80平方米,藏书16.72万册。建有 400米跑道标准田径足球运动场、战术攀登训练墙、篮球场、机动车训练场、拳击散打训练擂台、练功房、健身房等训练场地。学院的教学设施设备能满足教学需要,配有微机室、语音室、多媒体教室、交通实验室、痕迹实验室、文检实验室、法医物证室、模拟派出所、射击训练场等基本技能、专业技能训练和模拟操作场地,还在全市公安司法机关建有41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目前,学院拥有重庆市公安局公务用枪培训中心和重庆市公安局民警执法资格上岗培训合格认证中心两个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 学院现有全日制本专科学生1700余人,教职工176人。 第七条 2009年计划招生220人,其中,文科计划招生123名,理科计划招生97名。男生计划招生198名(文科109名,理科89名),女生计划招生22名(文科14名,理科8名); 具体专业设置及招生计划如下:
专业 | 志愿批次 | 学制 | 科类 | 招生计划数 | ||
合计 | 男 | 女 | ||||
侦查 | 高职(专科)提前批 | 三年 | 文史 | 22 | 19 | 3 |
理工 | 22 | 20 | 2 | |||
治安管理 | 高职(专科)提前批 | 三年 | 文史 | 22 | 19 | 3 |
理工 | 22 | 19 | 3 | |||
交通管理 | 高职(专科)提前批 | 三年 | 文史 | 22 | 22 | / |
理工 | 22 | 22 | / | |||
警察管理 (公安文秘方向) | 高职(专科)提前批 | 三年 | 文史 | 35 | 30 | 5 |
理工 | 9 | 8 | 1 | |||
警察指挥与战术 | 高职(专科)提前批 | 三年 | 文史 | 22 | 19 | 3 |
理工 | 22 | 20 | 2 |
性别 | 测试项目 | 合格标准 |
男 | 50米 | 7"1以内(含7"1) |
1000米 | 3'55"以内(含3'55") | |
俯卧撑 | 10秒内完成6次以上(含6次) | |
立定跳远 | 2.3米以上(含2.3米) | |
女 | 50米 | 8"6以内(含8"6) |
800米 | 3'50"以内(含3'50") | |
仰卧起坐 | 10秒内完成5次以上(含5次) | |
立定跳远 | 1.6米以上(含1.6米) |
学院设立的奖学金有:一等奖学金800元/学期,二等奖学金500元/学期,三等奖学金300元/学期。 同时,按国家相关助学贷款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贫困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对当年入学的新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我院学生修完学院规定的课程,德、智、体合格者,获得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网上电子注册、国家认可的重庆警官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学生修完学业获得毕业证书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录用人民警察的政策规定,根据重庆市公安局当年招录计划,参加由重庆市人事局统一组织的录用人民警察竞争性考试,由重庆市各级公安机关择优录用。 我院从来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问题,请直接与我院招生部门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热烈欢迎有志青年踊跃报考。 招生咨询方式: 电话:68601875 68605879 邮编:400039 网址:http://www.cqjy.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