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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2010年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 全国统考)

一、学校全称                           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
二、校址 校本部:          上海   市   宝山   区   锦秋    路   299 号
 浦东 校区:     上海   市 浦东新  区 华夏东路 路 3102  弄
三、层次 本科  √高职  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备注: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自治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九、录取规则 遵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成绩为主要依据,艺术类专业参照专业测试成绩,综合衡量德智体美等方面的表现,择优录取。 1、对实行传统志愿(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按考生填报志愿顺序,根据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无志愿级差。 2、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按照各省市录取规定调档,按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有关加分的政策执行。 4、艺术类专业承认各省的专业考试成绩,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备注: 1、进档考生按志愿顺序录取。 2、理科同分按数学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文科同分按语文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中外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20000元【沪价费(2005)18号】、【沪教委财(2005)34号】;艺术专业每生每学年13000元【沪价费(2005)18号】、【沪教委财(2005)34号】;其他专业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费(2005)18号】、【沪教委财(2005)34号】
住宿费标准 院本部四人间(2500元/年)、六人间(2000元/年)、浦东校区六人间(1400元/年)【沪价费(2004)35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021-56514754、66504946、56680657-8110
十三、投诉电话 021-56682066
十四、网址 http://www.shbangde.com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等。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其他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