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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体育学院2010年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沈阳体育学院2010年本科专业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沈阳体育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市苏家屯区金钱松东路36号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 学习年限:本科学制为4年,学习年限为3-6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219394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64761万平方米,专任教师494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212人,教学仪器设备值6360.58万元,图书63.48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其它专业不限语种。 我校招生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 业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体育教育 体育教育 4 体育学 教育学
社会体育 社会体育 4 体育学 教育学
运动人体科学 运动人体科学 4 体育学 教育学
市场营销(体育市场营销方向) 市场营销 4 工商管理 管理学
新闻学(体育新闻传播方向) 新闻学 4 新闻传播学 文学
英语(体育英语方向) 英语 4 外国语言文学 文学
公共事业管理(体育管理方向) 公共事业管理 4 公共管理 管理学
旅游管理(体育旅游方向) 旅游管理 4 工商管理 管理学
表演(体育艺术表演方向) 表演 4 艺术 文学
运动训练(体育艺术方向) 运动训练 4 体育学 教育学
民族传统体育 民族传统体育 4 体育学 教育学
休闲体育 休闲体育 4 体育学 教育学
运动康复与健康 运动康复与健康 4 体育学 理学
教育技术学(体育信息技术方向) 教育技术学 4 教育学 理学
应用心理学(运动心理方向) 应用心理学 4 心理学 理学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体育学院本科毕业证书,专升本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体育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并加注“专升本”字样。达到沈阳体育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体育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学费收费标准:体育教育(含专升本)、社会体育专业4000元/学年·人;运动人体科学、英语专业(体育英语方向)4800元/学年·人;市场营销(体育市场营销方向)、新闻学(体育新闻传播方向)、旅游管理(体育旅游方向)、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体育管理方向)4200元/学年·人;表演专业(体育艺术表演方向)10000元/学年·人;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10000元/学年·人;休闲体育4800元/学年·人;运动康复与健康4800元/学年·人;教育技术学(体育信息技术方向)4800元/学年·人;应用心理学(运动心理方向)4800元/学年·人。

    住宿费收费标准:本科1200元/学年•人。 (严格遵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院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品学兼优学生可获得院内外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学院专业奖学金:一等1000元/年,二等700元/年,三等500元/年。特困学生可申请国家和省政府助学金。学院可为困难学生提供部分勤工助学岗位。具体标准以学校有关规定为准。 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6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等3000元/年,二等1500元/年;学生需提交学生证、本人及父母(经济担保人)身份证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一式三份,各系汇总申请材料报学生工作部。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无。 七、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1.调档比例 根据生源省份的调档规定和报考我院的生源等情况确定投档比例,原则控制在我院录取省份招生计划数的100%-120%以内(我院在辽宁省招生的体育教育和社会体育专业的投档比例为100%),进档考生原则上以考生填报专业的顺序择优录取确定每位考生的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没有分数级差。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生源充足时,只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按照考生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 凡按政策规定加分投档考生,承认各地的加分政策,按加分后的投档分数录取;对降分投档考生,按高考实际分数录取;在 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英语专业考生参考英语成绩)。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录取时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根据各专业缺额情况,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额满为止。 6.我院体育教育专业、社会体育专业和休闲体育专业承认辽宁省的体育考试成绩,录取时,按文化课成绩除以7.5,加体育成绩所得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7.单独招生专业工作程序、日程安排及录取办法 单独招生专业:运动训练专业、民族传统体育专业 1)报名条件 a、考生须达到二级或二级以上运动技术等级标准; b、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 c、考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一级以上优秀运动员可放宽到35周岁); d、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2)报名要求 考生本人须到我院现场采集照片,并提交以下材料: a、《沈阳体育学院单招专业报名表》(报名前到我院招生网站下载打印); b、《沈阳体育学院单招专业考生体格检查表》(报名前到 我院招生网站下载打印); c、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d、近两年运动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e、学历证明(应届毕业生由学校出具证明,往届毕业生交毕业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学校公章); f、户籍卡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g、考生必须向我院招生办提供2010年全国统一高考考生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办理)。未办理考生号者各省、市、自治区招办不予备案,我院也不予录取; h、考生报考专项以运动技术等级证书为准,不予改动。 3)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 3月1日—3月20日

    地点:沈阳体育学院招生就业处

    4)考试时间、地点和内容 体育考试时间:5月3日—6日

    体育考试科目:专项技术

    文化课考试时间:5月8日—9日

    文化课考试科目:数学、语文、英语、政治

    考试地点:沈阳体育学院

    5)面试时间及要求

    凡报考我院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须参加5月3日—9日的面试。未参加面试者不予录取。 6)免试条件 (1)申报材料时间:2010年3月1日-10日 (2)申报材料地点:沈阳体育学院招生办公室 (3)免试条件 a、运动成绩优异,曾获全国体育比赛前三名、亚洲体育比赛前六名、世界体育比赛前八名和获得球类集体项目运动健将、田径项目运动健将、武术项目武英级和其他项目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 b、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c、办理正式招收手续、工资关系在体育系统运动队且工资实行运动员基础津贴和成绩津贴(不包括职业运动员)。 (4)申报材料 a、《2010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审批表》(到我院招生网站下载打印); b、高中毕业证书复印件或同等学力证明; c、国家体育总局相关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出具的运动成绩证明。 (5)办理程序 a、符合条件的优秀运动员通过组织推荐或自行联系申请就读我院,并取得我院同意; b、有免试进入我院学习意向的优秀运动员,须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c、申报免试入学的优秀运动员应向所在基层单位提出申请, 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填写《2010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审批表》,报省(区、市)体育局人事教育部门; d、各省(区、市)体育局人事教育部门,对优秀运动员的   政治表现、运动成绩、文化程度等基本条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2010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 e、我院须在接收优秀运动员入学的《2010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 4)录取办法 除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外,文化课成绩达到划定的最低分数控制线上,分专业、分专项、分男女、按比例、按文体综合分由高至低择优录取。 8.艺术类专业工作程序、日程安排及录取办法: 艺术类表演专业:考生须参加我院的专业考试(未参加我院专业考试的考生我院将不予录取),取得我院专业合格证(我院2010年表演专业两个专项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分别为:健美操65分,体育舞蹈 65分),且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艺术类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分专项、按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9.联系电话、网址 1)沈阳体育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24-89166657 2)沈阳体育学院网址:http://zsjyc.syty.edu.cn/

3)电子信箱: shajin6441976@163.com            沈阳体育学院招生办                               二〇一〇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