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山东工业职业学院2008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工业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工业职业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工业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工业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山东工业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3318
第五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张北路69号(济青高速淄博路口北2公里处)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七条 学院批准成立的时间及荣誉称号:我院前身创建于1959年,2003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为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院先后获得“淄博市文明单位”、“山东省职教先进单位”、“山东省军训工作先进单位”、“企业教育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称号,学院特有工种技能鉴定站连续三年被国家冶金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评为“技能鉴定工作先进单位”。
第八条 基本情况:
★学院品牌
山东工业职业学院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教育部备案的国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创建于1959年9月,原名“张店有色金属工业学校”,隶属于冶金工业部;1980年更名为“山东省冶金工业学校”;1999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更名为“山东省工业学校”,2003年3月被教育部批准为“国家级重点普通中专”。2002年8月与山东冶金职工大学合并,2003年5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在两校合并的基础上组建 “山东工业职业学院”。隶属于山东钢铁集团。学院以“严格的管理、过硬的质量”而闻名,为山东省乃至全国的冶金行业培养了6万余名中高级技术人才。
★地理环境
学院坐落于淄博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北首,东邻齐国故都,西接“大染坊”故址,南望蒲松龄故居,北濒王渔洋故里,占地1045亩,校园按国际一流水准设计建造,环境优美,风景秀丽,功能齐全,设施完备,学生公寓每个房间设有单独卫生间,房间内配备电话,并设有宽带网接口,为学生提供一流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学院大门正对张北公路,51路车往返贯通,交通极为便利。学院立足山东,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近万人。
★办学条件
学院具有一流的教学设施设备,建有国内先进水平的数控操作实训室、电工基础实验室、电子技术实验室、现代控制系统实验室、高级电工实训室、耐火材料综合实训室、物流实训室、汽车驾驶与训练等94个实验、实训教学场所和98个校内、外实训基地,并建有覆盖全院的计算机网络和电化教学网络,教学仪器设备总值累计4980万元;图书馆藏书共计62.8万册。新校区办学环境优越、教学基础设施先进,集现代化、数字化、园林化于一体,为人才培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师资力量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既有一批具有丰富从业实践经验的专业课教师,又有一批多年从事专业技术教育并取得一定成果的基础课教师,现有教职工618人,专任教师464人,其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80余人;拥有正、副教授165人,具有“双师”素质的教师217名。学院28名教师具有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涵盖17个工种, 8名专家型教师经山东省建设厅严格审定,获得“山东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资格证”,涵盖钢铁冶炼、耐火材料、机电工程、电气工程、建设工程等领域。
★专业设置
学院下设冶金学院、机电工程系、电气工程系、信息技术系、工商管理系和基础部,拥有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建筑工程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数控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计算机控制技术、应用电子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会计、审计实务、电子商务、物流管理、冶金技术、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应用化工技术、材料工程技术、商务英语、模具设计与制造、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工程造价、道路桥梁工程技术、焊接技术及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技术、印刷技术、图文信息技术、产品造型设计、装潢艺术设计共31个专业。
★办学理念
学院现阶段的办学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创新为动力,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谋发展”。形成了“笃实求真、明理出新”的校训;“好学力行、兼容合作”的校风;“爱生乐教、因材导学”的教风;“学始于专、功成于韧”的学风;以及“为学生的学习和就业服务、为企业的生产和发展服务”的办学宗旨;“修德尽智、适人适事”的人才观;“和谐为本、绩效至上”的管理观。
★培养模式
学院以“为学生的学习和就业服务,为企业的生产和发展服务”为宗旨,紧紧围绕市场需求办学,及时调整专业设置;坚持学历教育和职业培训相结合,以高职教育为主,多层次办学,努力开拓办学空间,扩大办学效益;以就业为导向,走校企“熔合”, “订单式”人才培养的路子,与上海宝钢、济钢、莱钢、南京钢厂、石横特钢、日钢等一大批国内知名企业建立了紧密的产学合作联系,大力开展技能鉴定,积极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努力拓宽就业渠道,稳步提高就业率和就业层次;贯彻以人为本,因材施教,以能力培养为主线,全面发展学生素质的教育思想;坚定不移地立足冶金,面向社会,围绕市场培养合格人才,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逐步形成自己的办学特色。近几年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一直较高,做到了学生入口、培养过程、出口的有机统一。
★发展愿景
学院建设目标:依托行业和企业优势,实行产学结合、校企联合 “订单式”的培养模式,全面加强教学基本建设,优化教育资源,加快建设步伐,将学院建成管理科学严谨,办学特色鲜明,人才培养质量一流,在省内有典型示范作用,在国内有一定知名度的高级应用型人才的摇篮,并成为山东省精神文明和社会进步的重要辐射源。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山东工业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条 山东工业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东工业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山东工业职业学院纪检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二条 山东工业职业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三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四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
第十六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七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十八条 录取原则:
⑴ 采取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
按考生填报院校的志愿确定录取资格。首先在上线的报考我院的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录满我院计划数为止;若上线第一志愿考生不足,则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志愿投档,依此类推。
⑵ 按报考我院的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专业。
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满足某专业计划,则本专业不再录取第二、三专业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不满足某专业计划,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⑶ 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⑷ 在第一、二志愿均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可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进行调剂,对未报我院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⑸ 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⑹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办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第五章 其它
第十九条 产品造型设计、装潢艺术设计限美术专业。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录取时执行省招办划定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我院对线上考生按文化课成绩录取。
第二十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普通高职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的标准。
收费标准: 学费、住宿费、个人生活费、书籍费等费用的收取标准严格执行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的有关规定,普通(对口)高职学费标准为5000元/年;艺术类专业学费6000元/年。
第二十二条 退学学费规定:执行鲁政办发[2000]68号文件规定:学习不足一学期的按一学期收取学费和住宿费,满一学期不足一学年的按一学年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三条 对口高职考生按专业类别分专业进行录取。
第二十四条 资助特困生政策
为了保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在校的正常学习,学院采取如下资助措施:一是办理贫困生助学贷款,二是设立特困生救助基金,对特困生学费实行全部或部分减免制度。三是设立若干勤工俭学岗位,对家庭困难的同学提供资助。四是实行奖学金制度,对家庭困难、学习刻苦的学生进行重点奖励。
第二十五条 学历证书和就业: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山东工业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毕业生就业前景广阔,学院与上海宝钢(烟宝)集团、首钢集团、济南钢铁集团、莱芜钢铁集团、青岛钢铁集团、日照钢铁集团、江苏南京钢铁、沙钢集团、张家港浦项不锈钢、沧州中铁、济南重汽、雷沃重工、北汽福田、烟台钢管总厂、山东耐火原材料集团、山东博汇集团、山东魏桥集团热电厂、威海三角集团、鲁南制药、山东金晶科技等企业达成长期供需意向。日前成立的山东钢铁集团计划5年内在海滨城市日照建成年产2000万吨的精品钢铁基地,并将我院列为人才培养基地,届时也将为我院毕业生提供良好的就业机遇。
有志升学者,依照当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专升本文件规定的政策执行。
第二十六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工业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山东工业职业学院招生就业知道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3—8407007、8407001、8407077、
13305335201(张) 13561688173(王)
联系人:焦明熠、 张洪良、王景刚
邮箱:sdgyzb@vip.163.com
网 址:http://www.sdivc.net.cn
邮编:256414
附2008年招生计划:
2008年省内招生计划(3250人):
代号 |
专业名称 |
类 别 |
层次 |
学制 |
收费标准 (元/年) | |||
普通 |
对口 | |||||||
理工 |
文史 | |||||||
01 |
工程造价 |
60 |
120 |
|
专科 |
三年 |
5000 | |
02 |
图文信息技术 |
30 |
80 |
| ||||
03 |
印刷技术 |
30 |
80 |
| ||||
04 |
会计 |
60 |
160 |
40 | ||||
05 |
审计实务 |
30 |
70 |
10 | ||||
06 |
电子商务 |
40 |
80 |
| ||||
07 |
物流管理 |
50 |
120 |
| ||||
08 |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
60 |
|
| ||||
09 |
应用化工技术 |
80 |
|
20 | ||||
10 |
冶金技术 |
160 |
|
20 | ||||
11 |
材料工程技术 |
60 |
|
10 | ||||
12 |
建筑工程技术 |
60 |
|
10 | ||||
13 |
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 |
130 |
|
10 | ||||
14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160 |
|
60 | ||||
15 |
数控技术 |
150 |
|
40 | ||||
16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60 |
|
10 | ||||
17 |
焊接技术及自动化 |
60 |
|
| ||||
18 |
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 |
60 |
|
|||||
19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90 |
|
10 | ||||
20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180 |
|
30 | ||||
21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60 |
|
20 | ||||
22 |
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 |
60 |
|
| ||||
23 |
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 |
60 |
|
| ||||
24 |
计算机控制技术 |
60 |
|
|||||
25 |
应用电子技术 |
60 |
|
20 | ||||
26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60 |
30 |
20 | ||||
27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60 |
30 |
20 | ||||
28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60 |
|
| ||||
01 |
产品造型设计 (艺术) |
5 |
15 |
|
6000 | |||
02 |
装潢艺术设计 (艺术) |
5 |
15 |
| ||||
序号 |
省(区) |
总数 |
专业人数 |
专业名称 |
科 类 |
层 次 |
学 制 |
学费 元/年 |
1 |
山西省 |
20 |
8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理工 |
专科 |
三年 |
5000 |
7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理工 | ||||||
5 |
物流管理 |
文史 | ||||||
2 |
河北省 |
30 |
10 |
冶金技术 |
理工 | |||
15 |
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 |
理工 | ||||||
5 |
物流管理 |
文史 | ||||||
3 |
江苏省 |
10 |
5 |
冶金技术 |
理工 | |||
5 |
物流管理 |
文史 | ||||||
4 |
辽宁省 |
10 |
5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理工 | |||
5 |
物流管理 |
文史 | ||||||
5 |
黑龙江 |
15 |
5 |
建筑工程技术 |
理工 | |||
5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理工 | ||||||
5 |
物流管理 |
文史 | ||||||
6 |
内蒙古 |
15 |
5 |
冶金技术 |
理工 | |||
5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理工 | ||||||
5 |
物流管理 |
文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