层 次:高职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录取原则:
1、按照教育部及省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录取过程中,对按比例进档的考生档案进行认真审阅,我院将充分尊重考生专业志愿,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对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往届生的录取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承认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色盲、色弱者不能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乙肝病毒携带者不宜报考旅游管理、酒店管理、烹饪营养与工艺专业。
5、已通过专业测试的艺术考生,在文化课成绩过线的情况下,按照艺术类专业测试成绩排名依次录取。
6、我院学费严格按照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校址(含分校及办学点)、邮政编码:
1、安徽省合肥市双凤经济开发区金宁路北16号(新校区) 231100
2、安徽省合肥市砀山路233号(老校区) 2300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