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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2008年招生简章



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

200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我院2008年的招生录取工作,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录取原则,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

第三条 学院性质:独立学院

第四条 学院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昌北(市场营销、物流管理、法学、旅游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工业设计、英语、新闻学、电子商务等9个专业的学生在院本部学习,其他7个专业新生入学第一年在南昌陆军学院教学点学习,第二年回到院本部)。

第五条 学院办学层次:本科。学制:四年。学生入学后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所在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符合毕业条件者,由学院颁发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学士学位。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我院在各省(市、自治区)分专业招生计划经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向社会予以公布。各省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我院招生简介,或在“江财现代”网站上查阅。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我院招生录取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八条 我院本科的录取批次在江西省为本科院校第三批,在其它省(市、自治区)的录取批次由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确定。调档比例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为准。第一志愿录不满额时,依次录取第二志愿、服从志愿的考生。

第九条 专业录取按考生进档的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专业投档。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院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十条 我院对各省(市、自治区)的优惠加分政策在提档和专业录取时予以认可。

第十一条我院各专业外语教学均为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注册会计师专门化)、英语等专业要求英语语种考生,且英语单科成绩在90分以上,总分接近条件下,英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等专业要求数学单科成绩在90分以上,总分接近条件下,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新闻学专业要求语文单科成绩在90分以上;旅游管理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

第十二条招生录取时男女比例无限制。考生应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选报符合自己身体条件的专业,否则,学院有权调剂到其它适合的专业,如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招生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录取结果及时在招生网站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 学费、住宿费标准

第十四条 我院严格按照江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本科专业中,文、理科各专业学费为8000元/年,艺术类、工科各专业学费为10000元/年;住宿费标准为1000元/年。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五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昌北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330032

传真:0791-3843466办公电话:0791-3843466

招生自动语音查询系统: 0791-3843566

“江财现代”网址 http://xjg.jxufe.cn/

E—MALL信箱: xjgzjb@163.com

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