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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招生简章



一、学校名称:宝鸡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校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239号

三、办学层次:全日制专科

四、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专科层次普通高等院校

五、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严格执行教育部和陕西省教育厅批准的招生计划。

六、外语语种要求: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七、男女比例要求:男女比例不限。

八、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九、录取原则:

1、按总分由高到低的原则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再按此原则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满额为止。

2、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级差要求,如不能满足其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3、我院认可各省(区)有关加分、降分政策。

4、我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5、对进档考生专业安排的办法: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合格的前提下,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一贯表现和报考专业的顺序,综合考虑,择优录取。考生所报专业不能满足且服从调剂时,学校将根据各专业的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如果考生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6、体育、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在专业课、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区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未满额的情况下,再按此原则录取第二、三志愿考生,满额为止。

十、新生入学后由学院进行复查,凡发现不符合入学条件者,按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十一、学生毕业时经考核合格,由我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证书。

十二、各专业学费按有关部门审批标准执行(详见附表)。

十三、联系部门:宝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咨询电话:0917-3568018 3568029

传 真:0917-3568029

网 址:www.bjvtc.com

电子信箱:xyzsjyc@163.com

邮 编:721013

十四、本章程由宝鸡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学费 (元/学年)

文科专业

理科专业

单招专业

5000

护理、商务英语

生物技术及应用、应用化工技术、护理、助产、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商务英语

护理、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助产

4800

医药营销、康复治疗技术

中药制药技术、医药营销、中药、康复治疗技术

中药制药技术、康复治疗技术

4500

物流管理、广告设计与制作、音乐教育(艺术类)、美术教育(艺术类)

机械设计与制造、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应用电子技术、广告设计与制作、音乐教育(艺术类)、美术教育(艺术类)

机械设计与制造、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

4000

英语教育

英语教育

3800

金融管理与实务、会计电算化、市场营销、电子商务、人力资源管理、学前教育

会计电算化、学前教育

会计电算化、学前教育

3500

语文教育、初等教育、现代教育技术

数学教育、初等教育、现代教育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