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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2008年招生简章



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 国标代码13638

一、 总则

1、为维护考生、学院的合法权益,规范招生管理,依法治招,确保各项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各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2、本章程适用于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二、学院概况

1、办学属性和层次:我院成立于2002年,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由广西大学与广西希达教育开发有限公司联合创办的独立学院,属普通全日制本科高校。现设有30个本科专业,面向全国23个省市招生。

2、办学优势和定位:我院依托“211工程”重点建设学校广西大学办学,充分共享广西大学深厚的文化底蕴和丰富的教育教学资源,旨在培养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应变和动手能力强、综合素质高、有创新意识的本科应用型人才。

3、办学地点:广西南宁市秀灵路75号,与广西大学毗邻。

4、学历及学位证书:2008年入学的学生毕业后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经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学位委员会审核,符合《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学士学位评定标准》的,授予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5、学费标准:我院各类收费项目一律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批准文件执行,各专业学费均为15000元/生、年。

三、录取规则

1、根据国家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当年颁布的《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按照考生所在省市招生部门安排的录取批次和独立学院投档分数线及投档办法进行录取。

3、语种要求:有适应大学学习的汉语听说读写能力,高考语种为英语。

4、男女生比例:男女生比例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的考生。

6、对进档考生,按照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结合专业志愿和相关学科成绩,综合评价,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

7、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线上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四、其他

1、我校录取工作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有关政策及规定实施,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的监督。

2、学院专业介绍、招生计划等详细信息请访问我院主页http://xingjian.gxu.edu.cn

3、咨询、联系方式:

广西南宁市秀灵路75号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530005

日常联系电话: 0771-3223310 咨询电话:0771-3224029 3224030

电子邮箱:xjzhsh168@126.com

4、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5、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