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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2008年招生简章



1.学校全称: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

学校校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科学园弘景大道3666号

2.办学层次:本科

3.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4.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5.录取规则:

(1)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英语专业和非通用语专业(方向)兼招相应语种的考生,其它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新生入学后外语课教学只安排英语。导演(影视制片管理、文化经纪方向)考生的数学成绩、播音与主持艺术(英语、日语、法语、德语、俄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韩语节目主持方向)考生的英语成绩,要求达到学校规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

(2)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

①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时,以考生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为准,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第一志愿。

②普通类本科专业录取时,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在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设定专业志愿级差,一、二专业志愿,二、三专业志愿之间的志愿级差为2分,三专业志愿之后志愿之间为平行志愿。同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

(3)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

对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时以实考分为准。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高分的考生。在我院投档线上按专业志愿录取因生源不足,且无专业志愿考生调剂录取时,向有关省招办提出书面申请,调整招生计划。

(4)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①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时,从取得我院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并符合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报考条件、录取规定条件的考生中择优录取。生源所在地省有特殊要求的按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录取过程中,按专业成绩排队录取的专业,在生源省招生专业计划内,不能录取到学校统一划定的录取名次之内的考生时,将根据实际情况向生源省提出书面申请,调整专业计划,择优录取。

a.以下艺术类专业按高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电视编导方向)、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方向)、摄影(电视摄影、体育摄影方向)、戏剧影视文学、导演、导演(剪辑方向)、导演(影视制片管理、文化经纪方向)、录音艺术(音响工程方向)、录音艺术(音响导演方向)、数字媒体艺术(影视制作、网络多媒体方向)、播音与主持艺术(英语、日语、法语、德语、俄语、阿拉伯语、西班牙语、韩语节目主持方向)等11个专业(方向)的录取原则为: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总成绩达到学院确定的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按高考总成绩,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全国前5名的考生,高考总成绩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本科专业控制分数线,优先录取。

b.以下艺术类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学(音乐传播、音乐编辑方向)、音乐学(音乐表演方向)、表演、摄影(影视剧摄影、图片摄影方向)、照明艺术(舞台灯光设计、影视照明艺术方向)、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艺术设计、美术学(文物鉴定与保护方向)、动画(动画设计与制作、游戏美术与策划方向)等10个专业(方向)的录取原则为:按照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高考总成绩达到学院确定的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依专业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排名并列的依次按高考总分、英语、语文、综合科目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考总成绩特别优秀,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优先录取。

动画专业录取时,参加中国传媒大学“小白杨奖”和“小白杨入围奖”的获奖选手可适当降低分数录取。

2008年艺术类各专业录取时,考生的数学成绩记入高考总成绩。

②普通类本科专业录取时: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进档考生以高考总分为主要依据(江苏生源将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综合考查德智体状况和相关单科成绩进行录取。

普通类本科专业录取时,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在学校划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上,按高考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尚未录满,且与所报专业志愿相近的专业。纯理工科类专业不接收所报专业志愿无理工类专业的理科调剂考生;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6.学费标准:

(1)学费标准:艺术类专业16500/学年、普通类专业13000元/学年。

(2)退费办法:苏价费[2005]103号文件,关于退(转)学收费规定:民办学校学生在一定期限内退(转)学,应按规定退费。按年度收费的学校,入学新生在三个月内(含三个月)因体检不合格退学的,退还全部学费、住宿费。学生自行退(转)学,就学时间在三个月以内的退还三分之二学费、住宿费;超过三个月但在一学期(含一学期)以内的,退还一半学费、住宿费;超过一学期的,不退学费、住宿费。按学期收费的学校,入学新生在三个月内因体检不合格退学的,退还全部学费、住宿费;学生自行退(转)学,就学时间在三个月以内的,退还一半学费、住宿费;超过三个月的,不退学费、住宿费。学生受校纪处分被勒令退学或开除籍的,不退还已收取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因病休学期间,不交纳学费、住宿费。休学期满复读,按随读年级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

7.学历证书:学生毕业后颁发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并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自2008年起招收的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8.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5-86179886、86179887、86179888(传真)

网 址:http://www.cucn.edu.cn

学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科学园弘景大道3666号

邮政编码:211172

9.其他须知:

(1)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为独立学院,考生须在高考报名,单独填报南广学院的专业志愿。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与中国传媒大学的报名和录取工作是分别独立进行的,不填报南广学院的专业志愿,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不予录取。

(2)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的录取批次、录取时间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的有关规定执行。

(3)被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出有替考等考试舞弊行为,取消其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