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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招生简章



      

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条 学校名称: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代码:13717)

第二条 学校属性: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广东省教育厅直属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 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第四条 办学性质:民办院校,全日制专科层次

第五条 录取批次:第三批B线

第六条 学校网址: http://gzstcollege.gd.edu.cn

第七条 学校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新村广从九路1038号

第八条 录取原则

1、学院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各广东省有关文件规定的招生政策进行录取。

2、录取按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志愿和分数,依次按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其它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设志愿级差,选考科目不限,择优录取。

3、学院录取分数线执行广东省的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

4、对符合招生政策加分和降分的考生,学院依照广东省招生政策执行。

5、学院各专业文理兼招录取男女比例不限,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的专业目录。

6、外语考试语种要求:不限(新生入学后学校以英语教学为主,其它语种的考生请慎报填)。

7. 对录取的新生入学时进行体检复查,体检复查不合格的,按省招生办规定处理。

8.对录取的新生,若需要转专业(专业方向)的,入学通过申请经批准后可进行调整。

第九条 本院各专业学制为三年,学生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达到毕业要求的,由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条 学生资助措施

学生按规定享有国家优惠政策待遇,品学兼优者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与学院奖学金,家庭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和助学贷款;同时,学院为家庭贫困学生提供一定数量的勤工助学岗位,尽力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一条 收费标准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许可的收费标准,学费分“专业类别”按8800~10900元/生·学年收取,住宿费:1200元/生·学年(收费标准若有更改以当年广东省物价局核定为准)。

第十二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招生咨询电话: 020-87410268,020-87410218,020-87410318,020-87410368

2.电子邮箱:biaoye88@163.com

3.在线咨询网址:

http://gzstcollege.gd.edu.cn/08zszixun.asp(学院网站)

http://gaokao.chsi.com.cn/sch/schoolInfo--schId-1956.dhtml(阳光高考网)

http://www.gkzx.com.cn/school/13717/(广州招考网)

六、其他

本章程由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