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煤炭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 招生章程 第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认真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坚持公正、公平、公开、诚信招生原则,为保证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 第二条 学院的全称为黑龙江煤炭职业技术学院,校址设在黑龙
江省双鸭山市。
邮编:155100 学院的国标代号为:13732。 第 第三条 院校性质:经黑龙江省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的公
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普通高职专科层次。 第 第四条 招生条件:按照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
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有关文件精神执
行。凡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的
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社会公民均可参
加报名。 第 第五条 招生人数、专业及相关说明: 学院2009年面向全国17个省招生,招生计划详见学院网
站2009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表,招生专业:矿山地质、
煤矿开采技术、矿山机电、矿井通风与安全、矿山测量、
财务管理、矿物加工技术、电厂设备运行与维护、数控技
术,其中煤矿开采技术、矿山地质、矿井通风与安全专业
只招男生。 第 第六条 录取原则:
1、我院招生录取工作将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普
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及各省教育厅、各
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实施,本着公平、公正、公
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从高分到低分,尊重专
业志愿,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
定执行。 3、学院的录取工作采取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进行。
录取时,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的考
生不足时,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男女比例要求,除报考煤矿开采技术、矿井通风与安
全、矿山地质专业只招男生外,其它各专业不限制男
女比例。 第 第七条 学费标准:本学院所有专业学费标准为3800元/年,住
宿费600元/年。 第 第八条 资助学生政策:按教育部、财政部要求,每年均有助学
金、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及贫困生资助政策。 联系电话:0469-4013844 0469-4014830
传 真:0469-4222501 E-mail : hmzyzsb@163.com 网 址:http://www.hmzy.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