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高职(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有关条款和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为: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注册地址:广西南宁市青山路14号,邮编:530021。 第三条 办学性质:我院是国家公办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文理并存的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我院2010年面向全国部分省、自治区招收各民族考生。 第二章 招生专业、人数及收费标准 第五条 我院2010年共有30个高职(专科)专业招生;2010年计划招收全日制高职(专科)生1500人(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以广西教育厅公布的为准)。 第六条 我院严格按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费:(1)培养费:5000-6800元/学年;(2)住宿费850元/学年;(3)书籍资料费300元/学年(多退少补)。所有招生专业、人数及收费标准通过学院招生简章及学院校园网向考生公布。 第三章 录 取 第七条 录取原则:依据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广西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要求,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八条 与外语有关的专业不限外语考试的语种。 第九条 录取时男女比例不限,往届生的录取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十条 广西地区招生,今年按广西教育厅的规定实行“平行志愿”相关录取方式;其他省份仍旧以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按志愿顺序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没有分数级差,不录取既无专业志愿又没有填报专业服从志愿的考生。 第十一条 录取时专业安排:按考生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安排专业志愿,第一志愿专业如果已录满,则按第二志愿、第三志愿...顺序安排,确定考生的专业;如有专业因填报人数不足而无法录满,则学院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灵活安排至其它专业录取。 第十二条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对患有不宜就读专业病症的考生一般不予录取,我们将在相关专业备注中说明。其中旅游系各专业身高要求:男生165CM以上,女生155CM以上;酒店管理(星级酒店管理)专业身高要求:男生170CM以上,女生160CM以上,外语成绩75分以上。旅游系各专业新生入学后校内体检有乙肝相关检查。 第四章 组织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十三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招生事务。 第十四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监察办公室,负责监察招生录取全过程。 第五章 其 它 第十五条 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规定的日期到我院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查询及联系方式 1、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771-5312199 2、学院网址:www.gxjmxy.com 3、E-mail: 2199@gxjmxy.com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不符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表: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高职招生计划表及收费情况表)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2010年5月28日 附表: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高职招生计划表及收费情况表
系别
经
贸
系
文理兼招,所有专业都在学院本部教学。
旅游系各专业要求:身高,男生165cm、女生155cm以上;其中:酒店管理(星级酒店管理)要求身高,男生170cm、女生160cm以上,外语成绩75分以上。与企业联合办学:在酒店管理(含星级酒店管理)专业学生中挑选,经面试合格设立“广东奥威斯酒店集团管理班”,入学即签订实习和就业协议,集团每学年为每位学员提供助学金及六名学员的奖学金,该班学员在校学习两年后直接进入公司下属的两家五星级酒店顶岗实习和就业。
"应用越南语"和"应用泰国语"专业最后一年赴外语国留学,费用自理,可在外语国或回国就业。
新生公寓住宿费850元/年
招生计划以教育厅最终公布数据为准,学费以物价部门最终审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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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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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工
程系
文化
与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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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
游
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