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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旅游职业学院2008年招生简章



山东旅游职业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山东旅游职业学院2008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旅游职业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山东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山东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山东旅游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3858

第五条 学院地址:山东济南市经十东路3556号 邮编:250200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七条 学院批准成立的时间及荣誉称号:我院创建于1991年,2004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为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2003年荣获国家教育部首批公布的“全国职业技术学校职业指导工作先进学校”称号。2006年,在《大众日报》、《齐鲁晚报》等新闻媒体组织的“山东教育总评榜”活动中,我院荣获“最具就业推动力奖”。2008年3月15日,济南市绿化委员会授予我院 “花园式单位”荣誉称号并连续多年被评为省级卫生先进单位。

第八条 基本情况:

★学院品牌

山东旅游职业学院(原山东省旅游学校)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教育部备案的国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隶属于山东省旅游局。学院坚持“与市场接轨、与国际一流水准接轨”的办学方向,加快提升办学水平和品牌形象,力争把学院建设成为“人文化、生态化、数字化、国际化”的国内一流、世界知名的旅游高等院校,使学院成为旅游管理与服务精英人才的摇篮。坚持与国际一流水准接轨的办学方向,积极推进国际化办学,已成为我院的突出特色。学院积极开拓国际实习、研修、就业市场,与澳门、香港、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的星级酒店、美国迪斯尼乐园、阿联酋Jumeirah饭店管理集团、日本稻取银水庄、伊东新冈部、盐原、西伊豆冈部、鬼怒川新冈部等国际旅游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学生实习和就业合作关系。目前,学院每年赴海外实习与研修的学生近300人,仅在阿联酋著名七星级酒店实习的学生就有50余人。学院先后与美国MCC大学、韩国庆旼大学、信兴大学、阿联酋Jumeirah酒店管理学院、德国巴伐利亚酒店管理学院、英国波恩茅斯和普尔学院等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为师生出国留学、实习创造了良好条件。最近,美国洲际饭店集团亚太总部负责人将来学院就建立中国北方培训基地事宜进行考察协商。

★地理环境

学院位于风景秀丽、交通便利的济南东部大学城,校园占地1000亩,背靠双山,风景秀丽,学院大门正对济王公路(双向八车道),交通极为便利。新校区按国际一流水准设计建造,功能齐全,设施完备,为学生提供一流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目前,学院一期工程全部完成,总投资3500万元的实训中心和占地120亩的高尔夫训练场即将投入使用。学生公寓每个房间设有单独卫生间,房间内配备电话,并设有宽带网接口。

★办学条件

学院具有一流的教学设施设备,除建有教学楼、图书馆、实训中心、高尔夫球练习场外,还配有形体训练房、健身房、实习酒吧、模拟客房、模拟餐厅、模拟导游室、微机室、多媒体教室、语音室、中西餐烹饪教室、电子阅览室等。

★师资力量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既有一批具有丰富旅游业从业实践经验并赴英国、美国、德国、瑞士、日本、韩国新加坡、香港、澳门等国家和地区留学进修的专业课教师,又有一批多年从事专业技术教育并取得一定成果的基础课教师,同时还常年聘请美国、日本、韩国、法国等国外籍教师任课。

★专业设置

学院现有五系(饭店管理系、旅行社管理系、旅游外语系、休闲产业管理系、营养与烹饪系)一部(基础部)一中心(计算机信息中心),共开设酒店管理、旅行社经营管理、旅游英语、旅游日语、应用韩语、应用法语、航空服务、表演艺术、装饰艺术设计、休闲服务与管理、烹饪工艺与营养、西餐工艺、烹饪工艺与营养(公共营养方向)、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市场开发与营销、景区开发与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等18个专业。

★办学理念

学院以“我们的天职是创造幸福”作为校训,以让学生“学会求知,学会做事,学会共处,学会做人”为基本办学和管理理念,以构建人文化、数字化、生态化、国际化院校为目标,致力于建设环境优美、管理严格、文化氛围浓郁、设施先进完备的现代化学院。

坚持为社会用人需求服务,为学生就业成才服务。构建了“厚基础、宽口径、强能力、高质量”的人才培养模式,建立了融传授知识、培养能力、提高素质于一体的具有高职特色的教学与课程体系,以使学生增长知识,提高能力,完善人格,发展特长,顺利就业。学院依托行业和企业优势,实行产学结合、校企联合“2+1”“订单式”的培养模式,突出高职教育的职业针对性和应用性,教学质量、办学特色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肯定。

★培养模式

学院与一大批国内知名企业建立了紧密的产学研合作联系,广纳优质社会资源,实施“订单式”、“2+1”、“产学研一体化”等人才培养模式,充分利用学校和社会(企业)的两种不同的优质教育资源和教育环境,采取课堂教学和有社会(企业)参与的实践教学,把学校、社会两个育人环境、两个育人主体有机的结合起来,这种培养模式使高职人才的培养过程走出课堂,走向社会,走向生产经营岗位,在与企业的互动中不断更新办学思路,调整专业设置和课程体系,从而使教育教学有的放矢,从而有效的创新了高职人才培养模式。校企双方共同确定培养方案、知识结构、能力结构,并共同进行教学设计。校企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利双赢。实行订单式培养,使学生更适应社会需求:(1)专业设置与社会经济结构调整吻合。(2)教学内容与职业需求吻合。(3)实践教学与职业岗位需求吻合。创新培养模式为提高学生的全面素质、综合职业能力和就业率开拓了更广阔的空间,同时企业能从毕业生中选拔到最优秀人才,实现了校企双方的共赢。学院现有100多个知名大企业顶岗实习基地,近七成学生毕业前与实习单位签定了就业协议,由于学院创新培养模式,每年来学院招聘人才岗位与毕业生数之比都超过8:1,2007年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达90%,做到了学生入口、培养过程、出口的有机统一。

★发展愿景

学院建设目标:以构建“人文化”、“数字化”“生态化”“国际化”校园为基本目标,致力于建设环境优美、管理严格、文化氛围浓郁、设施先进完备的现代化学院。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山东旅游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条山东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东旅游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山东旅游职业学院纪检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二条山东旅游职业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三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四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外语语种要求:专业语种不限。

第十六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七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十八条 录取原则:

⑴ 采取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

按考生填报院校的志愿确定录取资格。首先在上线的报考我院的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录满我院计划数为止;若上线第一志愿考生不足,则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志愿投档,依此类推。

⑵ 按报考我院的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专业。

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满足某专业计划,则本专业不再录取第二、三专业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不满足某专业计划,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⑶ 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⑷ 在第一、二志愿均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可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进行调剂,对未报我院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⑸ 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⑹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办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第五章 其它

第十九条 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航空服务专业需加试专业课,并取得我院《艺术专业合格证》,录取时执行省招办划定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我院对线上考生按专业课成绩录取。

第二十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普通高职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的标准。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航空服务专业:7000元/年;表演艺术专业:7000元/年 装饰艺术设计专业:7000元/年;烹饪工艺与营养:5000元/年,其他专业:4800元/年。住宿费按山东省物价局统一制定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 退学学费规定:执行鲁政办发[2000]68号文件规定:学习不足一学期的按一学期收取学费和住宿费,满一学期不足一学年的按一学年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三条 对口高职考生按专业类别分专业进行录取。

第二十四条 资助特困生政策

为了保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在校的正常学习,学院采取如下资助措施:一是办理贫困生助学贷款,二是设立特困生救助基金,对特困生学费实行全部或部分减免制度。三是设立若干勤工俭学岗位,对家庭困难的同学提供资助。四是实行奖学金制度,对家庭困难、学习刻苦的学生进行重点奖励。

第二十五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山东旅游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六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旅游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山东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1-81920108;81920213 招办传真:0531-81920215

学院网址:www.sdts.net.cn 招生信息网网址:www.sdts.net.cn   E-mail:sdtsxsc@163.com

通信地址:山东济南市经十东路3556号 邮编:250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