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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宁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宁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一、院校名称:宁德职业技术学院     二、院校性质:市属院校 三、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四、办学层次:高职 五、招生对象: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 六、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七、学校国标代码:13977 八、校址:福建省福安市福泰路232号   邮政编码:355000 九、录取原则: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思想政治合格,身体健康。     2、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尊重考生志愿,公正、公平、公开的录取原则。     3、考虑专业需要,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 4、艺术类专业文考上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本校外语专业招生语种要求为英语,非外语专业对外语语种不做限制。 6、各专业均无男女生比例限制,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十、收费标准:     1、我院严格按照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并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 2、住宿:公寓住宿800元/人·年、1000元/人·年两种,普通宿舍500元/人·年。 十一、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 1、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2、学校设招生办公室,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3、学校成立以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为组长,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察招生录取全过程,并接受社会监督。 十二、其它 1、本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毕业后,由我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高职(大专学历)毕业证书。     2.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助学体系,贫困学生除了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奖学金外,还可通过勤工俭学、特殊困难补助、社会资助等途径完成学业。     3.毕业生在国家政策指导下,通过人才市场双向选择,自主择业。我校毕业生以基础知识扎实、综合能力强、基本素质好而深受单位的青睐。 十三、招生咨询 录取信息公布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     招生咨询联系电话:0593-6577020     电子邮件:ndgzyzsb@163.com 学校网址:www.ndgzy.com 招生监督举报电话:0593-6577029 热诚欢迎各省有志青年报考我校! 说明:具体详情可查看我院招生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