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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招生简章



一、学院全称及性质:全称为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是由福建高校科技产业化促进中心、福建欧凯达教育发展有限公司、福州大学科技开发总公司共同创办于2005年,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在国家计划内招生并颁发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文凭。

二、学院办学基本情况:

办学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软件大道89-1号(福州软件园内)

办学性质:民办

办学层次:高职

办学类型:民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学习年限:三年制

三、颁发学历证书种类:符合我院毕业条件的毕业生,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四、分专业招生人数:详见招生所在省2008招生计划本。

五、体检要求: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其中室内设计技术、数字媒体制作专业要求色觉正常;如有身体条件不符合所报读专业要求的,可调整到近似的专业优先录取;

六、录取及确定专业原则:

(一)按志愿优先录取原则:首先录取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若第一志愿未录满,缺额计划将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二)确定考生专业原则:志愿优先,适当考虑专业间分数级差。分数级差为一、二、三、四每专业级差递减2分。

(三)执行各省招生政策原则:在确定录取和选择专业方面,承认各省招办的加分和降分录取规定。

(四)录取考生报考应用英语专业外语语种为英语;男女比例不限。

(五)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原则: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均上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七、学费标准及退费办法,助学金、奖学金设定:

(一)学费标准:普通专业6000元/年,软件高职专业9000元/年。按福建省物价局核定收费标准执行。

(二)退费标准:严格执行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价〔2006〕费154号) 文件关于学生退费的有关规定标准。

(三)我院学生符合条件的享有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校助学金。

八、录取查询及监督工作:我院招生录取实行远程网上录取,考生可通过生源省招考办提供的途径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也可登陆我院网站招生录取查询系统查询录取结果。学院坚决贯彻教育部、福建省招生委员会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实施“六公开”,“六不准”阳光工程,实行“公平、公正、公开”,接受有关部门与社会监督。

联系部门: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咨询和监督电话:0591-83843281/83843291 传真:0591-83843281

E-MAIL:fzsvtc@126.com

网址:http://vtc.fzu.edu.cn/fr

校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软件大道89-1号

邮编:35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