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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今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促进招生工作科学化、制度化、程序化,增加招生透明度,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及省有关部门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所称的招生工作,是陕西教育厅批准并正式下达的普通高校招生计划。

第三条 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办学性质及主管部门

第四条 主管部门 :陕西省教育厅。

第五条 办学性质 :民办高职学院。

第三章 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 2008年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1、分省招生计划

专业

西

西

★总计

650

80

30

60

330

80

20

50

△高职(专科)合计

650

80

30

60

330

80

20

50

⊕文史合计

330

39

15

30

170

40

10

26

旅游管理

70

11

3

7

30

12

2

5

酒店管理

93

10

5

8

50

10

2

8

烹饪工艺与营养

167

18

7

15

90

18

6

13

⊕理工合计

320

41

15

30

160

40

10

24

旅游管理

63

9

2

8

30

8

2

4

酒店管理

91

10

5

7

50

10

2

7

烹饪工艺与营养

166

22

8

15

80

22

6

13

2、招生专业、专业代码及学费标准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及方向

学费

(每年)

640101

旅游管理

6200

640101

旅游管理(导游方向)

6200

640106

酒店管理

6300

640202

烹饪工艺与营养(中餐烹饪方向)

6500

640202

烹饪工艺与营养(西餐烹饪方向)

6600

第四章 录取条件

第七条 凡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参加全国文化统考后,成绩达到我校当年(当地)录取分数线,身心健康者即具备录取到我校学习的资格。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一)总原则:对所有投档考生,根据本人志愿及学校招生计划,按分数由高至低择优录取。

(二)所有考生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男女比例要求不限。

(三)总分相同情况下,对省级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品德突出、文体等方面有突出特长、相关考试科目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优先录取,对取得相关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四)我院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对高考成绩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投档线上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顺序并录取,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情况下接受第二志愿的考生,依次类推。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我校对进档考生优先保证第一志愿专业,在第一专业志愿生源不足情况下,录取其它专业志愿上线的考生。接收非第一志愿专业考生不设分数级差。

(五)对符合加分或降分条件考生,按生源省招生办规定执行;

第六章 学生完成学业后,成绩合格者,由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以学院名称具印。

第七章 办学地点及联系方式

第九条 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地址及联系方式

1. 联系电话: 029-85230066 13679162345

2. 院校详细地址:西安市长安中路43号

西安市泾河工业园区(新校区)

注:08级统招新生第一、第二学年均在新校区就读。

3. 邮政编码: 710061

4. 电子邮件: wang-shouwen@163.com

5. 网页地址: www.sncook.com

第八章 附 则

第十条 本章程如有与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制定的政策相抵触之处,以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制定的政策为准。

第十一条 本章程由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章程自2008年起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