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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中瑞酒店管理学院招生简章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中瑞酒店管理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中瑞酒店管理学院。

英文名称:Beijing Hospitality Institute     缩写:BHI

教育部代码14201,北京报考代码1095,各外省市代码由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分配。

二、学校主管单位:北京市教委。

三、学校性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四、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将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中瑞酒店管理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国家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中瑞酒店管理学院管理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办学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庞各庄镇工业区田园路11号, 邮编:102601

招生联系电话:010-89283352    89281111  传真:010-89283362

电子信箱:zhaosheng@bhi.edu.cn网址:http://www.bhi.edu.cn

六、招生条件:

1. 外语语种:学院只开设英语为公共外语课程;报考我院考生必须参加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组织的英语口试且成绩必须及格,高考英语笔试和口试成绩是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依据。

2. 男女比例:不限。

    3. 身体条件:根据酒店和旅游行业工作的要求以及外语学习的特点,要求考生具有良好的人文和道德修养,个人形象气质符合大众审美标准,男女生身高体重正常,体型匀称,五官端正,面部无斑痕,身体无残疾,口齿清楚,听力与模仿能力较强,并具有较好的汉语基础。

4. 理念认同:报考我院考生需认同我院教育理念和严格的管理方式,并矢志遵守。

七、录取批次:按各省市高招办规定的本科录取批次录取,文理兼收。

八、录取规则

学院按照国家招生相关规定,在学院招生委员会领导下进行招生工作,面向全国高考统考学生,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录取。

1.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2. 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其他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无专业级差。

3. 我院承认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加分政策,并计入总成绩录取。

4. 进档考生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主要参考英语和语文成绩决定取舍。

5. 在高考改革省份的录取办法,按照各省有关政策执行,我院不做另行要求。

九、体检标准

我院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基础上,根据本院的办学条件和专业培养要求,制定出我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1. 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

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7)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

   2 患有下列疾病者不宜报考我院:

(1)主要脏器:肺、肝、肾、脾、胃肠等动过较大手术,功能恢复良好,或曾患有心肌炎、胃十二肠溃疡、慢性支气管炎、风湿性关节炎等病史,甲状腺机能亢进已治愈一年的;

(2)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的;

(3)肢体残疾(不继续恶化)、生活不能自理的;

(4)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

(5)嗅觉迟钝、口吃、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的。

十、收费标准

学费:旅游管理专业(酒店管理方向)39800元/学年;

住宿费:3500元/学年(不含水费、电费、上网费)。

十一、学校奖学金、助学金政策

1. 学院将依据国家政策,落实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和发放。

2.为帮助学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经济困难,鼓励学生自立自强,学校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参加岗位竞聘。

3. 奖学金设置

学院设立各种额度的奖学金,用以奖励品学兼优以及在各方面有突出成就的学生。

十二、组织机构和人员

1.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落实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制定招生办法,确定招生计划,集体讨论决定重大事宜。

2.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有关招生的日常工作。

3. 学院招生贯彻教育部“阳光高考”政策精神,接受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以及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10-89283626

以上各项政策由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中瑞酒店管理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中瑞酒店管理学院

                                         二〇〇九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