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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教育学院2008年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1、学校简介:贵州教育学院1978年建校,是省直属本科成人高等院校。经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批准,从2005年起,贵州教育学院面向全省招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和高职学生。学院设有中文、历史、外语、政治经济、教育管理、数学与计算机科学、物理、化学、地理、旅游10个系和一个职业技术学院,现有专职教师240人。经三十年教学、科研的积累,学院有一支学术水平高、科研能力强、教学效果好的师资队伍。学院教学仪器、科研设备、图书资料能充分满足师生需求,校园文化活动丰富多彩。

2、学校全称:贵州教育学院 代码:50971。

3、学校校址:校 本 部:贵阳市瑞金南路124号(河滨公园侧门对面)

小河校区:贵阳市小河区锦江路5号

乌当校区:贵阳市乌当区高新南路

4、办学层次:普通高职(专科)

5、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6、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二、招生计划

高职(专科)1000人。

三、录取原则

1、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公正选拔”的招生录取工作原则,科学公正地选拔录取学生。

2、学院以省招生考试中心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在投档范围内,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人数不足时,则按平行志愿及服从调剂志愿顺序依次录取。

3、学院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优先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第三……及服从调剂等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4、学院严格执行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

5、体检标准严格按照贵州省招生委员会、贵州省卫生厅、贵州省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关于做好贵州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意见》(黔招委[2008]3号文件)执行。学院将对录取入校后的新生进行复查,不符合体检标准的予以退回。

四、收费标准及奖励助学措施

学院严格按照贵州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批准的学费、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收费。学院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学院按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金、勤工助学等多项措施,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五、招生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学院招生工作;学院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学院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六、学历证书的颁发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教育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七、其他

1、录取结果将及时在我院招生网上予以公布。

2、录取考生须按时到校报到,因事不能按时报到的考生必须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办理请假手续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八、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51)5842823 5811750(传真) 邮 编:550003

学院网址:http//www.gzec.org 电子邮箱:gzjy-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