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辽宁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 章 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辽宁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护理、护理(英语班)、医疗保险实务、医学检验技术、医学生物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医学营养、医疗美容技术(中医美容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中医保健康复技术、法律事务(医事法律)、卫生信息管理(病案管理)、助产、针灸推拿、中药制药技术、中药制药技术(中草药炮制与加工技术)、药物制剂技术、药品质量检测技术、医药营销(药品营销)、医药营销(医疗器械营销)、物流管理(医药物流)、中药等专业在主校区办学:沈阳市苏家屯区乔松路2号(邮编:110101);生物制药技术、工业分析与检验、药物分析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在本溪校区办学:本溪经济开发区枫叶路206号(邮编117004)。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高职
学习年限:学制为3年专业,学习年限为3年;学制为2年专业,学习年限为2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55.9336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6746万平方米,专任教师224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72人,教学仪器设备值1804.7万元,图书29.6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不限。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无男女比例要求。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 专 业(方向)名称 | 学制 |
530304 | 中药制药技术 | 三年 |
530304 | 中药制药技术(中草药炮制与加工技术) | 三年 |
530305 | 药物制剂技术 | 三年 |
530402 | 药品质量检测技术 | 三年 |
620108 | 医疗保险实务 | 三年 |
620404 | 医药营销(药品营销) | 三年 |
620404 | 医药营销(医疗器械营销) | 三年 |
620505 | 物流管理(医药物流) | 三年 |
630108 | 针灸推拿 | 三年 |
630201 | 护理 | 二年 |
630201 | 护理 | 三年 |
630201 | 护理(英语班) | 三年 |
630401 | 医学检验技术 | 三年 |
630402 | 医学生物技术 | 三年 |
630403 | 医学影像技术 | 三年 |
630405 | 康复治疗技术 | 三年 |
630406 | 口腔医学技术 | 三年 |
630407 | 医学营养 | 三年 |
630408 | 医疗美容技术(中医美容技术) | 三年 |
630410 | 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 | 三年 |
630417 | 中医保健康复技术 | 三年 |
690104 | 法律事务(医事法律) | 三年 |
630302 | 中药 | 三年 |
630502 | 卫生信息管理(病案管理) | 三年 |
630202 | 助产 | 三年 |
530302 | 生物制药技术 | 三年 |
530208 | 工业分析与检验 | 三年 |
530306 | 药物分析技术 | 三年 |
580102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三年 |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高等职业院校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我院实行奖学金制度,获奖比例占在校生的40%,设五个等级。其中,一等奖学金比例为在校生的2%,每生每学期750元;二等奖学金比例为在校生的3%,每生每学期500元;三等奖学金比例为在校生的5%,每生每学期260元;四等奖学金比例为在校生的10%,每生每学期150元;五等奖学金比例为在校生的20%,每生每学期100元。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按招生计划120%调档(在辽宁省执行100%调档)。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我院2014年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中职升高职录取,按照辽宁省招生录取原则录取。(注:如果专业成绩相同,按照文化课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执行。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专业安排办法:分数优先。
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如何处理,按专业报考顺序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部门:辽宁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电话:024-89800928
传真:024-89801188
网址:http://www.lnwsxy-edu.com
E-mail:lnwszs@163.com
辽宁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