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我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全称:榆林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代码:14318) 二、学院简介:榆林职业技术学院设榆林校区和神木校区,神木校区位于国家级能源化工基地腹地神木县,2010年神木校区面向陕西省招收学生300名。 三、学院地址: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县神木新村南区(神木校区) 四、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制:三年 五、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六、招生对象:参加201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合格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七、招生计划:
序号 | 专业名称 | 招生人数 | 科类 |
学费 (元/年) |
备注 |
1 | 煤矿开采技术 | 45 | 理工类 | 4600 | 限招男生 |
2 | 矿山机电 | 45 | 理工类 | 4600 | 限招男生 |
3 | 应用化工技术 | 60 | 理工类 | 4600 | |
4 | 机电一体化 | 100 | 理工类 | 4600 | |
5 | 电厂热能动力装置 | 50 | 理工类 | 4600 | |
合计 | 300 |
八、录取规则:学院录取工作实行“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省、市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领导下,依据相关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1、录取时,根据考生填报我院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确定录取分数线,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根据考生分数录取到所填报的其他专业志愿,服从专业调剂的,也可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2、所有专业在录取时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对符合生源地照顾条件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照相关的录取政策执行。 3、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准,新生进校后将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 4、所有被录取考生进校后学习的外语语种均为英语。 5、除煤矿开采技术、矿山机电专业限招男生外,其它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九、住宿费待定,按学年收取。 十、奖、助、贷助学体系: 学院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学生奖助学资助体系,学生可依据有关规定按程序评发和申请。 十一、毕业证书的颁发: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所学课程并通过相关考试,可获得由榆林职业技术学院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教育部网上统一电子注册,可上网查询。 十二、毕业生就业:毕业生按照“自主择业、双向选择”的原则,由学院招生就业办推荐就业。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12-8026510 13892298860 13309123998
传真:0912-8026510
电子信箱:tzhx0828@163.com 网址:http://www.smzjzx.com/ 通讯地址:陕西省榆林职业技术学院神木校区招生就业办 邮编:719300 二○一○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