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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教育学院2009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招生简章



宁波教育学院2009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招生章程 1、学校全称:宁波教育学院 学校浙江省招生代码:0124                   学校国家代码:50559 2、学校本部地址:宁波市育才路106号           邮编:315016    学校文教路校区地址:宁波市文教路1号       邮编:315016 3、办学层次:高职 4、办学类型:公办 5、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本校只安排浙江省招生计划1030名,专业为文秘、计算机应用技术、学前教育、市场营销、应用英语、应用日语、新闻采编与制作、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电算化、视觉传达艺术设计;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计划”。 6、专业培养对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学校对录取新生的外语语种不限,一般为英语。 7、招收男女生比例: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无特殊要求。 8、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其中学前教育专业要求考生肝功能正常,乙肝表面抗原呈阴性,建议考生根据自己的身体条件对照专业的要求、特点及就业去向谨慎选择专业。其他专业无特殊要求。 9、录取规则: (1)、实行“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浙江省招考委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按考生德、智、体等方面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2)、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按比例提供的投档名单进行录取。 A、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B、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按服从专业调剂,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C、对各类加分投档的考生,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3)、学校对专业无分数级差要求。 (4)、学校对专业无加试要求。 (5)、报考应用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应用日语专业的考生原则上在总分相同情况下,参考英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10、学费标准:严格按照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并经宁波市物价局批准:视觉传达艺术设计专业学费为7800元/年,其它专业学费均为6000元/年。 1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符合学校毕业要求颁发宁波教育学院签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学历层次为高职。 12、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学校本部地址:宁波市环城北路西段625号宁波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15016 联系电话:0574-87212325 87200222 87203028   87200217 87213957 传真电话:0574-87212325 学校网址:www.nbei.net学校招生网:www.nbei.net/zsb   电子信箱:njyzsb@126.com  在线咨询:www.nbei.net/zs 公交965、345、516路环城北路西段站下车即到,也可乘3、517、523、337、339、359路育才路站下。 (2)学校文教路校区联系地址:宁波市文教路1号宁波教育学院文理学院教务处 邮政编码:315016 联系电话:0574-87211651 87200006 87201017 传真电话:0574-87200015 公交3、359、13、510、517、523路育才路站下车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