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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大学2008年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学校名称:济南大学

学校代码:10427

校 址:西校区:济南市济微路106号;东校区:济南市舜耕路13号。

办学层次:本科

学校性质:山东省省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特点:济南大学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以全日制本科教育为主,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面向全国招生和就业的省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设有21个学院、2个教学中心,5个一级学科、61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个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领域,30个学科、专业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和管理学等9个学科门类。共设有本科专业 64 个,其中文科专业总数 30 个,理工科专业 34 个。济南大学办学时间长、师资力量雄厚,办学条件完善。为深化我校高等教育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自2005年始,学校选择社会需求比较旺盛的本科专业,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在很好的完成本专业学习任务的前提下,向多学科发展,为国家培养更多复合型人才,我校特实行双学士学位培养模式。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

1、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

2、外语类专业(英语、日语、德语、法语、朝鲜语【韩国语】)原则上要求考生的外语语种为英语、日语、德语、法语或韩语,其他专业语种不限。

3、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所列条款。旅游管理专业要求考生身高:男生174cm、女生160cm以上, 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传染病。

4、建筑学、城市规划、工业设计专业招收美术特长生,入校后需加试美术,不合格者转入同一学院其它专业学习。

5、原则上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有关分数照顾政策。我校重视招收具有艺术、体育特长的考生,凡属各省、市、自治区招办投档的文艺、体育尖子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录取。

三、录取原则

我校录取新生时遵照教育部及各省、市、区的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德、智、体全面衡量,按考生高考成绩及志愿顺序录取的原则进行。

四、收费标准

1、根据山东省政府文件规定,我校新生学费标准每人每学年为:

英语、日语、德语、法语、朝鲜语(韩国语)、烹饪与营养教育、体育教育专业4800元;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会计学、材料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及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专业3960元;汉语言文学、经济学(文史)、金融学(文史)、国际经济与贸易(文史)、会计学(文史)、国际金融专业3740元;其它理工类专业3600元,文史类专业3400元,艺术类专业6000元。

2、国际交流学院中加合作办学项目(鲁教计字【2005】10号)新生学费每人每学年13000元,中澳、中韩合作办学项目(鲁教外字【2006】1号)新生学费每人每学年15000元。

3、住宿费为600、800、1000、1200元不等。

五、助学、奖贷措施

我校建立起一个以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金、特殊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互为补充的学生资助体系,其中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获奖比例占在校生的17%。此外,学校每年将事业收入部分用于资助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设立奖学金、单项奖等多种奖励,其中奖学金获奖比例占在校生的22%。我校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一直走在全省高校前列。对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和学习问题提供了有力帮助。

六、招生管理机构

我校招生管理机构是济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531-82765900 网址:http://eadwww.ujn.edu.cn/zhaosheng/

七、其他事项

1.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济南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2.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

3.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4.本章程由济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