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2008年招生工作,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招生委员会、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体育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简介
第三条 学校名称:“山东体育学院”,学校代码:“10457”。
第四条 办学层次:“本科”,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 学校的上级主管部门是山东省教育厅。
第六条 办学地点:济南校区(山东省济南市文化西路10号)、日照校区(日照市东港区山东路东首)。
第七条 学校简介:山东体育学院是山东省唯一一所普通高等体育院校,是公办、全日制、以体育学科为主,理、工、文、经相结合的多学科大学,是全省体育教育、运动训练和体育科研的中心,担负着发展全省体育教育,搞好全省竞技体育训练与竞赛和体育科技攻关服务的重任。学院在省体育局的支持下,投资3.22亿建设占地1473亩的日照新校区,并与济南市正在建设的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的主赛场一起,规划建设占地1600余亩的新的济南校本部。
改革几年来,我院的占地面积由131亩增加到1840余亩,大型室内体育馆有6个增加到31个,拥有标准400米塑胶田径场2个,人工草皮足球场3个,室外网球、篮球、排球场数十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由合并前的940万元增加到目前的3442.51万元。拥有自行研制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模拟训练跑道、模拟低压氧舱和模拟低氧水槽三项大型训练设备,其学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国内领先并填补了国内空白。购置了许多具有当代国际先进水平的生理、生化、生物力学分析测试仪器、建立了机能评定与训练监控实验室、兴奋剂检测实验室、山东省国民体质评价与检测实验室,拥有先进的计算机与网络语音实验室,与韩国大德基因公司合资成立了基因检测实验室,这些良好的硬件资源为教学与科研提供有力的设备保障。
我院本科教育共有体育教育、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社会体育、运动人体科学、公共事业管理、特殊教育、舞蹈学、英语、现代教育技术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和应用心理学12个专业,跨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5个学科门类。硕士研究生教育拥有体育学一级学科的运动人体科学、体育教育训练学、体育人文社会学、民族传统体育学4个硕士点,是全国首批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试点单位(全省目前唯一一家)。博士研究生为联合培养,现有水上运动装备和体育教育训练学2个研究方向。
学院现有专任教学科研人员506名,其中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52名(教授28名、国家级教练员13名、研究员11名)。教学科研人员中获博士学位者10人,硕士学位者61人,目前,在职攻读博士学位者12人。第四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体育学科评议组成员1人,省级拔尖人才6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者11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4人,国家和省级优秀教师14人,硕士生导师22人,有2名教授被外校聘为博士生导师。
第三章 招生录取
第八条 招生机构:学校成立由院长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招生工作,并设立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
第九条 招生政策:按照《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教学司[2007]36号)、《山东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鲁招委[2007]18号)、《关于印发山东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招委[2007]19号)、《关于印发山东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招委[2008年]4号)等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条 招生计划:按照国家教育部核准的、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我校分省分专业计划数执行。招生计划主要有两个公布渠道:一是我校将计划报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后由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以规定的形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我校通过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录取原则:学校认真贯彻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招生录取有关规定,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按考生学校志愿及考试成绩录取。根据考生专业志愿、考试成绩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及体检情况安排专业。
录取结束及时在山东体育学院网站(http://www.sdpei.edu.cn)公布录取名单。
第十二条 特殊要求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四章 其他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经山东省物价局批准,我院各专业收费标准:运动训练专业、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每生每年7000元,舞蹈学专业每生每年6000元,其他专业每生每年4800元。
第十四条 资助措施
根据《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普通高校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东体育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工作的通知》、《山东体育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山东体育学院颁发专业奖学金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凡遵纪守法、勤奋学习且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全日制在校生,可通过贷、奖、助、补、减等资助措施解决上学期间的学杂费和生活费。
第十五条 学习期满,成绩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学校颁发山东体育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专业学士学位。
第十六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体育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七条 本章程如果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山东体育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校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文化西路10号 邮编:250014
日照校区地址: 山东省日照市山东路东首 邮编:276826
招生咨询电话: 0531-82617346,82617343; 0633-8773806
E-mail: stzs@sdpei.edu.cn
招生网址: http://www.sdpei.edu.cn/
山东体育学院本科各专业招生计划
专 业 |
专业代码 |
科 类 |
学 制 |
计划招生人数 |
体育教育(师范类) |
040201 |
体育 |
四年 |
200 |
社会体育 |
040203 |
体育 |
四年 |
75 |
公共事业管理 |
110302 |
体育 |
四年 |
40 |
特殊教育 |
040103 |
体育 |
四年 |
40 |
舞蹈学 |
050409 |
艺术文 |
四年 |
85 |
艺术理 |
四年 |
20 | ||
运动人体科学 |
040204 |
理工 |
四年 |
30 |
英语 |
050201 |
文史 |
四年 |
50 |
教育技术学 |
040104 |
理工 |
四年 |
40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080605 |
理工 |
四年 |
40 |
应用心理学 |
071502 |
理工 |
四年 |
40 |
运动训练 |
040202 |
体育单招 |
四年 |
880 |
民族传统体育 |
040205 |
体育单招 |
四年 |
160 |
本科合计计 划招生人数 |
1700 | |||
备 注 |
1.体育教育、社会体育、公共事业管理、特殊教育、应用心理学、舞蹈学、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新生在日照校区就读。 2.运动人体科学、英语、教育技术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的新生在济南校区就读。 3.各专业收费标准按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教育厅2008年有关规定执行。 4. 我院济南新校区将于2009年春季建成使用,到时济南校本部将迁入新校区。 |
山东体育学院招生办公室
2008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