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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57山东体育学院2008年招生工作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2008年招生工作,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招生委员会、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体育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简介

第三条 学校名称:“山东体育学院”,学校代码:“10457”。

第四条 办学层次:“本科”,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 学校的上级主管部门是山东省教育厅。

第六条 办学地点:济南校区(山东省济南市文化西路10号)、日照校区(日照市东港区山东路东首)。

第七条 学校简介:山东体育学院是山东省唯一一所普通高等体育院校,是公办、全日制、以体育学科为主,理、工、文、经相结合的多学科大学,是全省体育教育、运动训练和体育科研的中心,担负着发展全省体育教育,搞好全省竞技体育训练与竞赛和体育科技攻关服务的重任。学院在省体育局的支持下,投资3.22亿建设占地1473亩的日照新校区,并与济南市正在建设的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的主赛场一起,规划建设占地1600余亩的新的济南校本部。

改革几年来,我院的占地面积由131亩增加到1840余亩,大型室内体育馆有6个增加到31个,拥有标准400米塑胶田径场2个,人工草皮足球场3个,室外网球、篮球、排球场数十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由合并前的940万元增加到目前的3442.51万元。拥有自行研制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模拟训练跑道、模拟低压氧舱和模拟低氧水槽三项大型训练设备,其学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国内领先并填补了国内空白。购置了许多具有当代国际先进水平的生理、生化、生物力学分析测试仪器、建立了机能评定与训练监控实验室、兴奋剂检测实验室、山东省国民体质评价与检测实验室,拥有先进的计算机与网络语音实验室,与韩国大德基因公司合资成立了基因检测实验室,这些良好的硬件资源为教学与科研提供有力的设备保障。

我院本科教育共有体育教育、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社会体育、运动人体科学、公共事业管理、特殊教育、舞蹈学、英语、现代教育技术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和应用心理学12个专业,跨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5个学科门类。硕士研究生教育拥有体育学一级学科的运动人体科学、体育教育训练学、体育人文社会学、民族传统体育学4个硕士点,是全国首批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试点单位(全省目前唯一一家)。博士研究生为联合培养,现有水上运动装备和体育教育训练学2个研究方向。

学院现有专任教学科研人员506名,其中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52名(教授28名、国家级教练员13名、研究员11名)。教学科研人员中获博士学位者10人,硕士学位者61人,目前,在职攻读博士学位者12人。第四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体育学科评议组成员1人,省级拔尖人才6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者11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4人,国家和省级优秀教师14人,硕士生导师22人,有2名教授被外校聘为博士生导师。

第三章 招生录取

第八条 招生机构:学校成立由院长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招生工作,并设立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

第九条 招生政策:按照《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教学司[2007]36号)、《山东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鲁招委[2007]18号)、《关于印发山东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招委[2007]19号)、《关于印发山东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招委[2008年]4号)等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条 招生计划:按照国家教育部核准的、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我校分省分专业计划数执行。招生计划主要有两个公布渠道:一是我校将计划报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后由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以规定的形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我校通过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录取原则:学校认真贯彻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招生录取有关规定,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按考生学校志愿及考试成绩录取。根据考生专业志愿、考试成绩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及体检情况安排专业。

录取结束及时在山东体育学院网站(http://www.sdpei.edu.cn)公布录取名单。

第十二条 特殊要求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四章 其他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经山东省物价局批准,我院各专业收费标准:运动训练专业、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每生每年7000元,舞蹈学专业每生每年6000元,其他专业每生每年4800元。

第十四条 资助措施

根据《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普通高校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东体育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工作的通知》、《山东体育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山东体育学院颁发专业奖学金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凡遵纪守法、勤奋学习且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全日制在校生,可通过贷、奖、助、补、减等资助措施解决上学期间的学杂费和生活费。

第十五条 学习期满,成绩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学校颁发山东体育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专业学士学位。

第十六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体育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七条 本章程如果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山东体育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校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文化西路10号 邮编:250014

日照校区地址: 山东省日照市山东路东首 邮编:276826

招生咨询电话: 0531-82617346,82617343; 0633-8773806

E-mail: stzs@sdpei.edu.cn

招生网址: http://www.sdpei.edu.cn/

山东体育学院本科各专业招生计划

专 业

专业代码

科 类

学 制

计划招生人数

体育教育(师范类)

040201

体育

四年

200

社会体育

040203

体育

四年

75

公共事业管理

110302

体育

四年

40

特殊教育

040103

体育

四年

40

舞蹈学

050409

艺术文

四年

85

艺术理

四年

20

运动人体科学

040204

理工

四年

30

英语

050201

文史

四年

50

教育技术学

040104

理工

四年

4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0605

理工

四年

40

应用心理学

071502

理工

四年

40

运动训练

040202

体育单招

四年

880

民族传统体育

040205

体育单招

四年

160

本科合计计

划招生人数

1700

备 注

1.体育教育、社会体育、公共事业管理、特殊教育、应用心理学、舞蹈学、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新生在日照校区就读。

2.运动人体科学、英语、教育技术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的新生在济南校区就读。

3.各专业收费标准按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教育厅2008年有关规定执行。

4. 我院济南新校区将于2009年春季建成使用,到时济南校本部将迁入新校区。

山东体育学院招生办公室

2008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