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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美术学院2014年本科招生简章



中央美术学院是教育 部直属的唯一一所高等美术院校。现设有绘画、中国画、书法学、雕塑、美术学、艺术设计、建筑学、摄影、动画等专业,三十多个专业方向。学院的办学宗旨是培养品学兼优,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美术创作、设计和理论研究人才。我院办学历史悠久,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质量优异,具有良好的教学设施和校园环境。学院现设有造型学院、中国画学院、设计学院、建筑学院、人文学院、城市设计学院六个专业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面向全国招生,欢迎广大有志于从事美术事业的考生报考。

一、招生专业名称、学制、学历及学费

专业名称 学制 学历 学费

美术学类(造型艺术) 4年(雕塑5年) 本科 15000/年

中国画 4年 本科 15000/年

书法学 4年 本科 15000/年

设计学类(艺术设计) 4年 本科 15000/年

建筑类(建筑学) 5年 本科 15000/年

美术学类(美术学史论)4年 本科 8000/年

戏剧与影视学类(影像设计) 4年 本科 15000/年

设计学类(信息设计)4年 本科 15000/年

设计学类(产品设计) 4年 本科 15000/年

设计学类(空间设计) 4年 本科 15000/年

设计学类(家居产品设计) 4年 本科 15000/年

说明:

1.我院面向全国招生,各地区无名额限制(美术学、建筑学专业除外),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批准的计划数为准。

2.造型艺术专业统一报名、考试、评卷、录取。入学后进入基础部学习,第二学年按考核与志愿相结合的原则进入油画、版画、壁画、雕塑、实验艺术各系学习。

3.艺术设计专业统一报名、考试、评卷、录取。入学后一年内不分专业方向,第二学年按考核与志愿相结合的原则进入各专业方向学习。

4.中国画、书法学专业单独报名、考试、评卷、录取。

5.建筑学专业统一报名、考试、评卷、录取。入学后不分专业方向,统一进行基础课程学习,第三学年按考核与志愿相结合的原则进入各专业方向学习。

6.美术学专业学生入学后进行基础课学习,第三学年按考核与志愿相结合的原则进入各系学习。

二、文化课考试

1.所有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文化课考试(按艺术类报名)。

2.建议外语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慎重填报,入校后以英语教学为主。

三、录取规则

按照教育部的统一要求,报考我院各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本省美术专业统考,统考合格(省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除外)并且通过我院专业考试的考生,才有资格被我院录取。我院根据考生文化课、专业课的考试成绩,政治思想品德考察及体检情况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文化课考试不考“综合”的省份的考生,文化课成绩按文科标准录取。

1.造型艺术专业录取办法:文化课成绩达到我院规定的要求,依据专业成绩排名录取。文化课考试成绩前 7名,专业合格,优先录取。专业考试成绩总分排名前14名,文化课给予适当加分;专业考试单科成绩前7名,专业课给予适当加分。

2.中国画专业录取办法:文化课成绩达到我院规定的要求,依据专业成绩排名录取。文化课考试成绩前 2名,专业合格,优先录取。专业考试成绩总分排名前 4 名,文化课给予适当加分;专业考试单科成绩前 2 名,专业课给予适当加分。

3.书法学专业录取办法:文化课成绩达到我院规定的要求,依据专业成绩排名录取。

4.艺术设计专业录取办法:文化课成绩达到我院规定的要求,依据专业成绩排名录取。文化课考试成绩文科前 5 名、理科前2名,专业合格,优先录取。专业考试成绩总分排名前 13名,文化课给予适当加分;专业考试单科成绩前 7 名,专业课给予适当加分。

5.建筑学专业录取办法:①专业成绩合格,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排名录取文、理科考生各25名(含北京市文、理科各4名);②文化课成绩达到我院规定的要求,依据专业课成绩排名(文、理科混合排名)录取30名(含北京市7名);③北京市考生单独排队择优录取;④其他省考生统一排队,择优录取,每个省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2人。

6.美术学专业录取办法:①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排名录取;②北京市考生单独排队择优录取;③其他省考生统一排队,择优录取,每个省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5人。

7.影像设计、信息设计、产品设计、空间设计、家居产品设计专业录取办法: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我院规定的要求,依据专业成绩排名录取。各专业将划出一定名额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具体录取名额和原则将依据考生报名人数、高考文化课分数及专业名次在录取时由学院招生委员会确定。

8.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排名录取时,我们将对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进行统一折算,并按折算后的文化课相对成绩进行录取。

▲文化课成绩折算办法: 相对成绩 = 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考生所在省本科(文/ 理)一批线 ×100

9.我院重视考生文化素质,凡依据专业成绩排名录取的各专业对外语、语文有单科成绩要求;美术学及建筑学专业按照文化课成绩排名录取只设文化课总分分数线,外语、语文单科成绩不作要求,具体分数线在录取时由学院招生委员会确定。考生可登陆我院网址查询2013年我院各专业文化课录取最低分数线。

10.我院对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中成绩特别优秀考生的加分原则及办法由学院招生委员会确定。

11.由于我院各专业录取标准不同,所以要求考生在参加国家高考时填报的专业志愿必须与在我院参加专业考试时填报的志愿一致。我院录取时,均以考生在我院参加专业考试时填报的志愿为准,自行更改志愿影响录取者后果自负。

四、思想品德考察与体检

按户口所在地招生管理部门规定办理。

五、其它

1.由于我院培养费用较高,请考生报考时考虑自身经济承受能力,慎重报考。

2.我院实行奖学金制,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3.本科学生在学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待遇。

考生如有问题可在网上查询或向我院招生办公室咨询

咨询电话:(010)64771056 64771552

学院网址:http://www.cafa.edu.cn

学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南街8号 邮政编码:100102

乘车线路:东直门乘132路车到花家地南街站下或131路车到花家地北里站下

城市设计学院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裕民大街1号 邮政编码:101318咨询电话:(010)80410806

乘车线路:东直门乘975路车到中央美术学院城市设计学院站下

中央美术学院燕郊校区地址:河北省三河市燕郊镇燕顺路18号 邮政编码:065201 咨询电话:(010)61595780

乘车线路:可乘地铁或公交车在八王坟站下车,在大望桥下向东行200米转乘815路(原930路)东方夏威夷西门站下(请网上下载中央美术学院燕郊校区乘车路线及地图)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或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以教育部最后审核为准,解释权属学院招生委员会。

中央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3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