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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学院2013年招生简章



铜仁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 根据《高等教育法》、《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招生简章审查工作的通知》和《贵州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为了贯彻落实“依法治招”的要求,推进“阳光招生工程”的实施,规范学院招生行为,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让考生全面、准确了解学院办学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铜仁学院

办学性质:公办

学院代码:10665

办学层次:本科教育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第三条 学院地址:贵州省铜仁市清水大道103号

网 址:http://www. gztrc.edu.cn

第四条 招生办联系电话:0856--5232263、5232273(传真)

邮 编:554300

E-mail:zjc@163.com

第五条 铜仁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一所本科层次的综合性普通高校,招生对象为普通高中毕业生。

第六条 学院成立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学院的招生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学院纪委、监察部门对学院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第七条 招生计划与专业:今年省教育厅下达我院普通本科招生计划1870人。有35个本科专业、4个专科专业面向全国15个省、市、区招生。具体招生计划和专业可见各省招生专业目录或登录我院网站http://www.gztrc.edu.cn/zsjy查询

第八条 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限英语,且须参加由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口语加试。

第九条 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按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条 录取原则:按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划定的本、专科录取线,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并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等方面的综合素质,结合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按专业志愿和分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已录满,若本人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在我院其他专业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一条 体育、艺术类专业考生的录取要求:体育、艺术类专业须取得由各省招生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合格成绩,文、理兼招。录取原则按各省向考生公布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其中体育教育专业面向本省(贵州省)招该专业省内计划30%的女生。

第十二条 根据国家及贵州省的有关文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书本费。新生入学三个月后取得学籍,在此期间,学校将对其进行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其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学院严格依照贵州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顶目及标准收费。不同专业收费标准不同,具体收费标准详见贵州省当年《招生考试报》或招生专业目录。

第十四条 学生在学院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学院发给国家承认学历且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铜仁学院毕业证书。本科学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第十五条 按照国家当年就业政策,学院为毕业生提供有效的就业指导服务,切实为毕业生做好就业推荐和就业派谴工作。

第十六条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专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并开展有特困生勤、贷、减、免、补等资助工作。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铜仁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