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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2011年招生简章(面向江苏省外)



扬州大学2011年招生章程(面向江苏省外)   一、学校性质、概况、颁发证书 学校全称:扬州大学 院校性质:省属综合性大学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校 办学层次:普通全日制本科 颁发证书:按照国家规定颁发扬州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校学位委员会颁发扬州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学校概况:扬州大学是江苏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学校现设有26个学院,104个本科专业,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等十一大学科门类;拥有6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4门国家精品课程、1门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国家级教学团队、20个中央与地方共建实验室、29个省品牌特色专业、26门省级精品课程、11个省级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专业的人才培养创新模式被列入国家级实验区。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34600人,各类博、硕士研究生7400人。作为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现设有一级学科博士点9个、博士点5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35个、硕士点226个、博硕士专业学位14种;拥有2个国家级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1个部(省)级重点学科,24个部(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研究院等研究基地。目前,各类在研科研项目2500多项,年科技经费达2.56亿元。学校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先后被表彰为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江苏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江苏省文明单位。   二、录取规则 1、调档: (1)我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中,按照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20%的比例按高考总分由高到低顺序提出调档。 (2)符合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的加分条件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绩提档及参与专业的选择。 2、专业调配及录取: 基本原则:我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尊重考生的专业志愿填报顺序,严格实行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成绩为主,择优录取。 (1)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优先录取高分考生;对总分相同或相近的考生,综合考虑单科相关分等因素,进行专业调配。 (2)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按照专业二志愿→三志愿→服从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调配专业。 (3)专业之间按分数级差录取,其级差为1-3分。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4)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①音乐类专业:对报考我校,文化达生源所在省音乐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并取得我校《艺术专业考试合格通知书》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其专业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 ②美术类专业:对报考我校,文化达生源所在省美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并取得我校《艺术专业考试合格通知书》的考生,我校将根据文化与专业相加后的总分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 (5)外语类专业录取要求:报考我校外语类专业的考生,如外语总分为150分,则外语单科成绩应≥115分;如外语总分为120分,则外语单科成绩应≥95分。 3、特殊要求与限制情况: (1)外语语种要求:日语、法语、朝鲜语专业的报考语种除英语外可以分别对应为日语、法语,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考生。 非外语专业的考生入学后,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 报考外语类专业须口试成绩符合要求。 (2)所有专业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新生入学时,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视情况予以适当调整专业直至退回生源所在地。 三、收费标准及奖励、资助措施 学费标准:我校严格执行江苏省物价局核定的学费标准。 奖助学金:设奖项10余项,年发放金额约2900余万元。 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的措施:①勤工助学;②困难补助;③生源地助学贷款。 四、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4--87991290、87971626、87971618 学校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 邮政编码:225009 电子邮件:ydzb @yzu.edu.cn 网址: www.yz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