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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定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简章



一、院校代号: 11661

二、院校名称: 康定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三、办学属性及层次:四川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公办性质。招生层次为普通专科和少数民族本科预科、少数民族专科预科。

四、办学地址: 四川省康定县

五、录取规则:

1、录取工作在各省招办统一组织下,实行远程网上录取;调档比例为1:1.2;

2、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按照总分和志愿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

3、对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在专业安排上优先满足考生的第一志愿;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如第一志愿已录取满额,按志愿顺序安排;

4、对按规定享受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学校录取时一视同仁;

5、艺术、体育类专业的投档模式为,专业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均上线后,按文化考试成绩排序投档;

6、中国少数民族语言(藏汉翻译)专业的考生须加试藏语文,文化考试成绩、藏文加试成绩均上线后,按文化考试成绩排序投档;

7、各专业男女生比例无具体要求;

8、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请非英语考生慎报我校。

9、身体条件: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报考师范类各专业的考生要符合师范生体检要求;

10、录取结果公布:通过各省招办及我校校园网公布录取结果;

六、学费、住宿费、奖贷学金:

1、学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收费,具体收费标准按照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学分制收费标准执行。

2、住宿费:我校住宿费按照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为1000元至1200元/年。

3、为保证品学兼优、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奖、贷、助”多元化的资助体系。具体资助措施及资助项目可登陆我校学生处网站查询。

七、执行纪律接受监督:

学校建立了比较完备的自我约束机制,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招生工作全过程,重大问题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增强招生工作透明度,热情接待来信来访。

八、2008年省外分专业招生计划:

省份名称

招 生 专 业

专业计划

总计划

备 注

重庆市

英语教育(师范)

10

30

语文教育(师范)

10

会计

10

湖北省

思想政治教育(师范)

5

30

电子商务

10

经济信息管理

10

物理教育(师范)

5

河南省

信息传播与策划

10

30

法律事务

10

社会工作

5

物理教育(师范)

5

贵州省

语文教育(师范)

10

40

数学教育(师范)

10

行政管理

10

人力资源管理

10

云南省

英语教育(师范)

10

30

旅游管理

10

数学教育(师范)

10

陕西省

旅游管理

10

20

导游

10

青海省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化

10

10

限用藏语答卷考生报考

西藏自治区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化

10

10

限用藏语答卷考生报考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36)2856805 2856182 邮政编码:626001

招办传真:(0836)2856899

学校网址:http://www.kdntc.cn (公众网)

http://www.kdntc.edu.cn (教育网)

E-Mail: zb@kdntc.cn

本章程由康定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