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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招生简章



院校国标代码:11841     民办四川天一学院 一、办学属性及层次:全日制民办普通院校,高职专科院校。 二、办学地址: 1、龙泉校区: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文景路116号        邮编:610100 2、天回校区: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天回镇植物园路1号   邮编:610083 3、洛带校区: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洛带镇                  邮编:610100 4、阳光城校区: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阳光城幸福大道     邮编:610103 三、录取规则:    1、贯彻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公开、公正、公平选拔每一位合格考生。    2、学院实行“阳光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进行远程网上录取。    3、志愿优先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报考人数,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投档考生。    4、调档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    5、艺术类专业录取:按照当地招办统一规定,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招办确定的录取分数控制线的考生,按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之和排序投档。    6、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教育部文件规定执行,我院予以认可。    7、学院每一个专业不做男女生比例界定。    8、外语语种:不限,但学校只提供英语教学。    9、完成我院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者,由本院发给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证书。 四、学费: 根据川价函【2007】67号《四川省物价局关于民办四川天一学院学生收费标准的批复》执行。文法经管类5600元/学年·生;理工类6300元/学年·生;外语类6000元/学年·生;艺术类7000元/学年·生;中澳合作学费16000/学年·生。 五、报考鼓励措施: 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顺利完成学业,学院设置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广州助学基金”、“励志奖学金”、“优秀特困生补助”、“学院奖学金”、“新生入学奖”等奖励和勤工助学措施。在国家教育部门、财政部门的大力扶持下,我院构建了完善的资助体系,入校后学生可申领奖助学金,无忧学习,快乐成才。 ①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          

        ②国家助学金:1000-3000元/人·年; ③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         

        ④广州助学基金:2000元/人·年; ⑤优秀特困生奖学金(根据贫困情况定);

        ⑥学院奖学金(根据综合成绩情况定); ⑦新生入学奖: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高考成绩高处我院在本省(直辖市)最低录取线    A、150分以上,一次性奖励1000元;B、200分以上,一次性奖励2000元

       ⑧单项新生奖 A、语文、数学、外语单科高考成绩达到120分以上,按每科200元给予奖励; B、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三本控制线以上,一次性奖励2000元。

        ⑨在全国、省(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英语演讲比赛中获奖,以及省统一认定的音乐、美术、书法、舞蹈特长生,奖金:500—3000元,具体以学院阳光招生网公布为准。 六、退学退费办法: 按学院【2006】122号《四川天一学院退学退费办法》执行。 七、联系方式: 电    话:028—84870031 028-84876001 028-84870015 传    真:028-84878553 028-84862646 网    址:www.tianyi.org 电子邮件:zb@tianyi.org    tyzhaoban@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