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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防护与核安全

专业代码:082202

授予学位:工学学士

修学年限:四年

开设课程:

主干学科安全科学与技术,核科学与技术,核与辐射安全主要课程核安全方向:安全学原理、安全管理学、安全系统工程、安全人机工程学、流体力学、工程热力学与传热学、材料力学、核辐射检测及仪表、原子核物理、核与辐射安全、辐射剂量学、核安全法规、防火防爆技术、核通风与空气净化、电气安全工程、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放射化学、核安全评价、核安全文化、核应急救援等。

主要实践教学环节

包括生产实习,科研训练,毕业论文等。

培养目标

辐射防护与核安全专业的培养保障核行业及核科学与技术在生命、环境、安全等相关领域应用提供高素质科研、设计和管理的专门人才。

专业培养要求

本专业培养的人才应具有坚实的数理基础、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熟练的专业技能,能够适应辐射防护与环境工程专业各个方向发展的基本需要;同时应具有较好的人文社会科学和管理知识,较高的道德素质和文化素质,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毕业生具备的专业知识与能力

1.有扎实的自然科学基础,基本的人文、艺术和社会科学基础及准确运用语言、文字的能力;2.掌握数学和物理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具有坚实的数学和物理基础;3.掌握辐射防护与核安全的基本理论和实验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应用开发能力;4.掌握辐射防护与核安全专业的基本科学知识和体系,获得辐射防护与核安全专业的实践训练,了解辐射防护与环境工程发展的前沿和趋势;5.掌握计算机及信息技术应用知识,能够进行中外文文献检索与阅读,掌握科技写作知识;6.了解国家有关的辐射防护与核安全的法律、法规和科学技术、知识产权等有关政策和法规;7.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创新意识和较高的综合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