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办理《毕业证明》者,需由所在单位出示证明信,并携带一张1寸免冠照片到市自考办办理。同时,补办者要提供原毕业证书的有关信息。
每周一、周四的考生接待日,市自考办成绩科依据毕业生档案库对申请材料审核无误后,开具《毕业证明》。复印毕业生登记表,并在毕业生登记表上加盖“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红章。
【自考毕业证书丢失后,该怎么办?】相关文章:
★ 不想申请学位,还需要写本科论文吗?
★ 三类自考毕业生,无缘学士学位
★ 申请办理自学考试毕业证书有哪些程序
★ 怎样办理自考毕业手续
★ 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的类别是什么?
★ 你应该了解的自考本科毕业论文答辩
★ 天津市自考毕业审核常见问题解决方法
★ 湖南自考06年起实践考核与毕业设计网上报名
★ 北京自考可否同时办理专科、本科毕业手续?
★ 自考毕业生能否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