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考生应在市自考办考生接待日时间到北京教育考试院办理课程免考手续。届时,须交验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含有毕业成绩的学籍档案材料原件(复印件须加盖原校教务处或本人档案保管机关的红章)、外语等级证书,经审核认定后,由市自考办为考生开具免考课程证明。需要办理上述手续的考生,至迟应于全部课程考试完毕之前半年办妥免考手续,否则将会对考生如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登记或办理毕业手续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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